2024年河北邯郸学院选聘教师及实验员36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09 10:37:44 来源:
邯郸学院2024年公开选聘教师及实验员公告
为满足我校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36名,其中专任教师30名、实验员6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邯郸学院位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家优秀旅游城市、太极拳圣地、成语典故之都河北省邯郸市,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是全国绿化先进单位、河北省文明校园。学校现有20个二级学院(中心),63个本科专业,涉及10大学科门类。
学校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坚持“立足邯郸,服务社会,承文育师,融导产业”的服务面向定位。拥有国家级特色专业、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省级一流专业、省级重点发展学科共5个,国家级、省级一流课程6门,国家、省级质量工程项目27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省级教学成果奖9项。近五年获批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然基金、国家艺术基金等国家级项目19项、省级项目336项,获得知识产权专利授权765项,其中发明专利84项。
面向“十四五”发展新征程,邯郸学院将按照《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的建设要求,围绕建设区域一流大学、一流学科的目标,全力以赴申请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积极做好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加快推进学校转型发展,不断增强服务地方能力,促进学校高质量发展。
二、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方式
以测评的形式进行公开选聘。
四、选聘对象资格与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水平,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高度重视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能以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影响和引领学生。
4. 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2006年7月9日以前出生,含当天),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9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
5. 凡涉及到年龄、学历、学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至2024年7月9日(报名第一天)。
6.国(境)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选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选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选聘岗位。
7.职位要求中共(预备)党员身份的须在报名首日前履行完入党程序。
8.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合格,并适应工作需要。
9.考生应为硕士学位及以上研究生,并具备岗位所需专业及其他条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的,在资格审查、考察阶段可提供学信网关于学籍、学历、学位查询信息,最晚在2024年7月底前须取得与选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学历、学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留学回国人员最晚在2024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10.港澳台居民报考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11.须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基本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聘:
1.现役军人。
2.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在读学生(不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6.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9.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10.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二)具体选聘岗位
选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详见《邯郸学院2024年公开选聘教师及实验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本次选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选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2年7月9日及以后毕业)、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含2024年)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2年7月9日及以后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回避制度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
1.夫妻关系。
2.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
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
4.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5.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邮箱的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报名时间2024年7月9日9:00至7月16日17:00止(以邮箱接收到应聘人员发送报名材料所显示时间为准,逾期的视为未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否则不予审核报名材料。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应聘人员按岗位条件要求在网上邮箱上报材料:
(1)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2)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需提供研究生学习阶段的成绩单;
(4)海外留学人员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成绩单,尚未取得认证的,须书面承诺2024年7月底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5)党员证明(限思想政治教育教师岗位);
(6)一级运动员及以上等级证书(限体育教师A和体育教师B岗位)。
应聘人员需将
(1)《邯郸学院2024年公开选聘教师及实验员报名表》(附件2);
(2)《邯郸学院2024年公开选聘教师及实验员报名汇总表》(附件3);
(3)要求上报材料的扫描电子版按顺序制作成一个PDF文档。
发送到指定报名邮箱:hdxyrsc529@163.com,邮件主题及PDF文档名称为“应聘岗位名称+姓名+毕业院校名称+所学专业”,否则不予审核。
(二)资格初审
根据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如某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该岗位计划选聘人数比例超过10:1加试笔试,不超过10:1的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三)加试笔试
1.要求
加试笔试岗位、人员名单、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考场等信息在邯郸学院官网人才招聘专栏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邯郸学院官网,不再以其他形式通知)。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笔试结束后成绩在邯郸学院官网人才招聘专栏公布。笔试满分100分,设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选聘环节。笔试成绩只做筛选,不计入测评成绩。
2.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含时事政治、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师德师风、高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
3.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进行笔试的各岗位,依据加试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计划选聘人数之比10: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比例内末位加试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都进入资格复审。
(四)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审核时间、审核地点在邯郸学院官网人才招聘专栏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邯郸学院官网,不再以其他形式通知)。需携带的审核材料包括:
(1)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2)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需提供研究生学习阶段的成绩单;
(4)海外留学人员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成绩单,尚未取得认证的,须书面承诺2024年7月底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5)党员证明(限思想政治教育教师岗位);
(6)一级运动员及以上等级证书(限体育教师A和体育教师B岗位)。
因个人原因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此环节出现考生放弃或考生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办法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测评环节。
(五)测评
测评以试讲答辩的方式进行(书法学教师和所有实验员岗位增加实操环节,实操与试讲同一天进行),进入测评人员名单、测评时间、地点在邯郸学院官网人才招聘专栏另行通知。
(1)试讲答辩(满分100分)
由考生自选所报考岗位专业的某一门本科课程的某个知识点进行讲解,时间10分钟(舞蹈表演和乐器教师岗位在试讲的10分钟内包含3分钟的个人才艺展示,才艺展示内容考生自定);
答辩由测评专家根据师德师风、专业知识、教学方法等方面进行提问,考生进行答辩,时间5分钟。
测评专家根据考生试讲与答辩情况进行综合打分。打分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对测评专家打出的分数,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分数相加取平均值即为考生的试讲答辩成绩。测评设合格分数线70分,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选聘环节。
(2)实操(满分100分)
根据选聘岗位的特殊性本次选聘的书法学教师岗位和所有实验员岗位增加实操环节。实操设合格分数线70分,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选聘环节。同岗位实操题目、内容相同。
1.书法教师岗位实操。实操内容分为背临和创作两部分,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书写任务,测评专家根据考生书写整体情况进行打分。
2.实验员岗位实操。考生应按照给定的题目、任务在规定内完成实际操作,测评专家根据考生完成情况进行打分。
实操打分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对测评专家打出的分数,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分数相加取平均值即为考生的实操成绩。
(3)测评成绩
无实操岗位的测评成绩=试讲答辩成绩;
有实操岗位的测评成绩=试讲答辩成绩×50%+实操成绩×50%。
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根据各岗位考生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选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各岗位比例内末位测评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如经过以上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则由邯郸学院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加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主要是对考生人事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的,取消选聘资格。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比例内空缺的在本岗位内按测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七)网上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市人社局、邯郸学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八)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一时难以查实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邯郸学院党委和市教育局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人社局审核并报市政府批准后,由邯郸学院办理聘用相关手续。邯郸学院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内约定最低服务年限8年。被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且一并计算在其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1.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加试笔试、资格复审、测评、体检、考察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造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拟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要在规定报到时间内完成报到手续,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须经邯郸学院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3.对违反选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已经聘用后查实的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4.对进入考察环节的应聘人员,在原单位工作期间存在廉洁自律问题、师德师风问题等不适合入职教师岗位的,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5.请应聘人员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选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审核、测评、体检和考察。
6.本次选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班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7.请各位应聘人员随时关注邯郸学院官网人才招聘专栏通知,不再通过其他渠道通知。
8.本次选聘工作各个环节由邯郸学院纪委办负责监督。
9.本方案及未尽事宜,由邯郸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邯郸学院人事处 0310-6260529
监督电话:邯郸学院纪委办 0310-6260023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