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北邯郸峰峰矿区招聘教师18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08 15:57:35 来源:
峰峰矿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邯郸市人社局《关于下达2024年度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的通知》,经峰峰矿区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8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选校、聘用等步骤进行。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岗位、人数
高中教师30人,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13人。
初中教师56人,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29人。
小学教师87人,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48人。
小学教师(定向)4人。
中职专业课教师1人。
中职专业课辅助岗位2人。
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2022年7月15日及以后毕业)、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含2024年)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期间入伍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2年(2022年7月15日及以后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6年7月15日以前出生,含当天),35周岁及以下(1988年7月15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
5、凡涉及到年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服务期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报名第一天。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条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的,在资格审查、考察阶段可提供学信网关于学籍、学历、学位查询信息,最晚在2024年7月底前须取得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学历、学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留学回国人员最晚在2024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7、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8、港澳台居民报考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9、不限户籍。
10、学历及资格要求:
(1)高中教师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取得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2)初中教师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取得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3)小学教师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4)中职专业课教师岗位(A0817机械加工技术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本科专业要求为机械类,研究生专业要求为机械工程、机械、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及理论。应取得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5)中职专业课辅助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其中:A0916汽车运用与维修岗位,本科专业要求为车辆工程、汽车服务工程、汽车维修工程教育。研究生专业要求为车辆工程;A0918电子电工岗位,本科专业要求为电子信息类,研究生专业要求为电子科学与技术类、电子信息类(中职专业课辅助岗位考生聘用后2年内应取得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的中职教师资格证,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6)定向招聘岗位(小学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该岗位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军人和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参加河北省“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含2024年)且考核合格人员,以及在河北省服务且服务期满(含2024年)考核合格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对于2024年服务期满人员暂未取得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的,可以先提供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证明,由服务所在地项目主管部门开具并加盖公章确认(“特岗教师”项目人员由县级教育部门开具证明、“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县级团委开具证明、“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县级人社部门开具证明),证明上需明确服务基层项目名称、服务地(单位)、服务起止时间(预计服务结束时间)等。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在2024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且为2024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待其取得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后确定起聘时间。报考限高校毕业生岗位符合“高校毕业生”第(3)条且为2024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待其取得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后确定起聘时间。
“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从河北省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从河北省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退役军人”是指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等人员。
“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是指2024年应届毕业生中服务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
以上各岗位,对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初中教育的,可报考初中和小学所有岗位。对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小学教育或小学全科的,可报考小学所有岗位。教师资格证上未明确任教学科的,结合本人所学专业确定报考岗位。报考教育类中小学教师岗位且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需在2024年上半年完成教师资格认定,在资格审查阶段可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并书面承诺按期完成资格认定、取得教师资格证。未能通过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未能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11、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最低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12、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报考(不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
3、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以及其他未经现任职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7、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回避规定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4年7月8日至7月16日,在峰峰矿区人民政府网(http://ff.gov.cn/)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方式,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4年7月15日8:30至7月19日17:00。网址:http://ff.hebyac.com。网上报名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资格审核时间截止到7月19日17:30,缴费时间截止到7月20日上午11:00。
3、资格初审: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审核通过的考生在网上支付报名考务费100元/人。《笔试准考证》于笔试时间前3日起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相关要求等详见《笔试准考证》。
4、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详细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先进行“用户注册”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填表、上传本人近期电子证件照片和提交审核等报名工作。
(4)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证件照片要符合要求(近期、免冠、无美颜),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不能再修改,将进入缴费程序。2024年7月19日17:00,提交和修改端口同时关闭,考生将无法报名、修改信息。2024年7月20日上午11:00,缴费端口关闭,“审核通过”未缴费,不视为报名成功。请考生密切关注是否审核通过、是否缴费成功。缴费成功,不予退费。
(6)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5、开考比例:各岗位报考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核减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岗位报名、核减及取消情况在峰峰矿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6、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先行缴费,在考试结束的7天内,到峰峰矿区人社局办理退费手续。具体办理要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当地农业农村局(原乡村振兴局)出具的贫困证明或经当地农业农村局(原乡村振兴局)盖章的扶贫手册原件及复印件;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考试时间共120分钟。笔试内容由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专业能力测验两科共同组成。每科分值100分,满分200分。
2、笔试命题。笔试试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专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命题、组卷、制卷、阅卷并签订保密协议。笔试设合格分数线90分。单科0分或者总分低于9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3、笔试要求。笔试地点在峰峰矿区,笔试具体地点及考试时间和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笔试准考证》打印的时间在峰峰矿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4、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高于2: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笔试结束后,考生可在峰峰矿区人民政府网查询笔试成绩和是否进入资格复审。
(四)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应按照报考岗位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2、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及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可提供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学信网关于学籍、学历、学位的查询信息(自行打印)。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尚未取得认证的,须书面承诺2024年7月底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3、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及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打印的证书验证。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且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需在2024年上半年完成教师资格认定,在资格审查阶段可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并书面承诺按期完成资格认定、取得教师资格证。
4、报考定向岗位的提供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等材料、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相关证件(证明材料)、退伍证等;对于2024年服务期满人员暂未取得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以先提供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证明,由服务所在地项目主管部门开具并加盖公章确认(“特岗教师”项目人员由县级教育部门开具证明并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县级团委开具证明并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县级人社部门开具证明并盖章),证明上需明确服务基层项目名称、服务地(单位)、服务起止时间(预计服务结束时间)等。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不合格人员取消其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报考同岗位笔试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由高到低的顺序对考生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在峰峰矿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五)面试
1、面试要求。面试地点在峰峰矿区,面试具体地点、时间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应聘人员应按照《面试通知单》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通知单》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面试通知单》打印的时间在峰峰矿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面试设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面试时间总共为8分钟。报考同一岗位题目相同。
3、面试考察内容。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等教学基本素养以及设计教学、教材把握和实际授课能力。
4、面试分组。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面试。个别招聘人数较多的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该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只许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本人姓名等可能影响评委公正评价的个人信息,不得回答与考试无关的内容。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情况在峰峰矿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5、面试命题。为保障公平、公正,各岗位说课内容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委托具有命题资质的有关高校或考试机构确定面试内容并签订保密协议。各岗位说课内容确定后,于面试前3天在峰峰矿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不安排现场备课。
6、面试打分。评委对考生面试的打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有效数字。打分均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对7位评委的打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7、成绩计算。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在现场公布。考生面试成绩、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峰峰矿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8、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根据各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军人和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如果仍相同,则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加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例如,某岗位比例内末位有3名考生总成绩相同,需要比较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如前面的报考条件都相同,需要比较“学历(学位)较高者”。考生A具有1个本科毕业证,考生B具有1个学士学位证和1个本科毕业证,考生C具有2个学士学位证和2个本科毕业证,则这3名考生在“学历(学位)较高者”项目上条件相同,需要进行笔试成绩比较。
(六)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医院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临时指定并签订保密协议。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集合时间、地点等要求在峰峰矿区人民政府网公布,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七)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合格的进入公示阶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
(八)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峰峰矿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九)选校
对拟聘用人员,依据报考学科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学校。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选校先后顺序:烈士子女或配偶,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军人和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如再相同,由峰峰矿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监督现场抽签确定。
对于面试中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的拟聘用人员,采用以下方式确定选择学校顺序:同岗位各小组先由总成绩第一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学校,再由各小组总成绩第二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学校,依此类推。同名次者笔试成绩并列的,按照以下顺序确定选校先后顺序:烈士子女或配偶,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军人和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如再相同,由峰峰矿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监督现场抽签确定。进入面试环节后,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的岗位的各小组,如出现考生主动放弃等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该组其他人员选校顺序不变。
(十)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经峰峰矿区人社局审核并报峰峰矿区人民政府批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一)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选校、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进入面试环节后,出现考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招聘。
咨询电话(工作时间):
区人社局 0310-5182288
区教体局 0310-5193106
监督举报电话:
区纪委监委 0310-5182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