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西来宾市卫生学校招聘11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23 11:23:26 来源:
来宾市卫生学校2024年秋季学期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来宾市卫生学校创建于1972年,是来宾市唯一一所获国家承认卫生普通中专学历的全日制中专学校,是自治区四星级中职学校。学校位于来宾市职教园区内,校园环境优美,绿树成荫,是教书育人的好地方。现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编外聘用人员。有关招聘事项的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来宾市卫生学校编外聘用人员11名。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热爱教育事业,有责任心,品行端正;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有强烈的团队意识、进取精神,有较强的组织能力,执行力;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23日~2006年7月23日期间出生),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7月23日以后出生),以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
(七)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招聘条件和其他条件。具体职位详见《来宾市卫生学校2024年秋季学期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在规定期限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职人员;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基层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期内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10.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本次招聘若无特别标注,年龄、工作年限等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4年7月23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工资福利待遇
(一)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来宾市卫生学校编外聘用人员规定执行,有绩效奖励,有“五险”。
(二)日常管理和出差补助均参照在编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3日8:00至8月2日17:00
2.网络报名方式:
在报名时间内根据所报考的职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打包文件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如:张三+英语教师)发送到来宾市卫生学校党政办公室邮箱(lbswsxx4211256@163.com)。报名时,报考者应仔细阅读、理解岗位信息,所提交的材料应齐全、真实、准确、有效,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需提交相关材料: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学位证、身份证、荣誉证书及《来宾市卫生学校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审核,报名截止后2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符合面试条件的人员参加考试,未入围者不再另行通知。考试当天,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等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经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考场。验证时,考生提供的证件及材料原件必须真实可靠,证件材料原件与报名时填写的各项信息要相符。出现证件及材料不齐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所有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面试时间:2024年8月7日上午9:00开始,考生8:00到达指定地点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四)面试地点:来宾市卫生学校。
(五)面试方式:
1.护理教师、中药教师:试讲、实操各占比50%。试讲总分100分,时间15分钟,要求多媒体授课,课件自己准备,内容为本专业课程里自选;实操总分100分,随机抽题考核,时间15分钟。
2.语文教师、数学教师、英语教师、临床医学教师、婴幼儿托育教师、中草药栽培教师、口腔修复工艺教师:试讲,分值100分,时间15分钟,要求多媒体授课,课件自己准备,内容为本专业课程里自选。
(六)本次招聘不设置开考比例,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进行面试。
1.报考人数超过30人的,增加笔试环节,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
2.报考人数在30人以内的,采取试讲面试的方式进行,根据面试成绩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
(七)体检、考核
1.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负担。
2.考核。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
体检、考核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同岗位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及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的考试情况、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经集体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招聘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未尽事宜,可向来宾市卫生学校党政办公室咨询。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 0772—4211256、13377246676
来宾市卫生学校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