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西合山市卫健系统通过直接考核方式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02 13:49:11 来源:
2024年合山市卫健系统通过直接考核方式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修订)》(来人社规〔2022〕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发〔2024〕3号)等文件精神,我市卫健系统定于2024年采取直接考核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卫生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业(职业)资格或技能条件、其他资格条件;其中: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即1979年7月8日至2006年7月8日期间出生;
(六)专业、年龄、职称、学历及学位等要求详见《2024年合山市卫健系统通过直接考核方式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七)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在报名时需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职人员;
5.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规定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8.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9.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10.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
(九)其他说明
本次招聘若无特别标注,则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4年7月8日前取得,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分年限等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4年7月8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电子邮箱两种方式同时进行。
(一)岗位查询
报考者登录来宾人才网(http://lb.gxrc.com/)查阅招聘公告附件中的《计划表》各招聘单位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7月8日8:00至7月19日17:30。有意愿者填写报名表(附件2),并将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护士执业资格、医师执业资格等资格证书复印件件(或扫描件)、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以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通过电子邮箱或直接送达的方式报名(电子邮箱详见《2024年合山市卫健系统通过直接考核方式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通过电子邮箱报名的人员请电话告知招聘单位确认接收报名邮件,如因不及时电话告知,造成错失报名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报名时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准确、有效。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报名信息有误,造成现场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要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具体可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
(三)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对照报考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7月8日—7月23日,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7月23日17:30。
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考生资格审查出现证件及材料不齐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其考核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四)确定考核人选
1.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且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为1:1的即确定为考核人选,考核人选在来宾人才网公布;
2.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但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超过1:1的,则需增加面试环节,报考者需参加由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的面试。通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即确定为面试人选,名单报卫健、人社部门核准后在来宾人才网公布面试公告。招聘单位负责以书面和电话等方式通知考生参加面试。面试的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结束后,由各招聘单位按每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考核人选1:1的比例,从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
三、考核和体检
(一)考核
由各招聘单位根据《来宾市市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聘用)考核办法(试行)》(来政人发〔2007〕40号)的有关规定,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核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考核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书面考核材料,同时对考核对象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各项考核的,按弃权处理。考核分数为满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
(二)体检
各招聘单位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从面试成绩(考核测评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在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桂人社规〔2019〕11号规定执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付。
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须当日或当场完成复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体检、考核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将按面试成绩(考核测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四、审批和聘用
(一)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的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考核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报市人社局审核后,在来宾人才网及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进行复查,根据复查结论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者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各招聘单位填写《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等材料,经市人社局审核,报来宾市人社局批准后,办理聘用及入编等手续。
(三)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5年。
五、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聘用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招聘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及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内”均含本级基数。
(二)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来宾人才网发布的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个人承担。
咨询电话:
合山市卫生健康局:0772-8917096
合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2-8912154
合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合山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