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温州市洞头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16 15:06:28 来源:
2024年温州市洞头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工作通知
有关考生:
根据2024年温州市洞头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安排,现将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仅对列为拟面试对象的报考人员进行。
二、资格复审时间定于2024年5月20日(周一)9时至12时在洞头区城市岛屿3楼(北岙街道迎宾路3号,洞头区人力社保局对面)进行,采取各招聘单位现场设摊、现场收取考生材料、集中材料交叉复审的方式进行。
三、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非温州(洞头)户籍人员报考面向温州(洞头)岗位的,若属当地生源的,须提供户口迁出、注销记录;若父母一方为洞头区户籍的,须提供户口簿;若配偶为洞头区户籍的,须提供户口簿和结婚证。
报考区北岙经济发展服务中心(职位代码:2102)岗位,在洞头区专职从事社区工作满3年参加报考的,须提供由区民政局出具的相关证明;现任洞头区社区两委委员且连续任职满3年参加报考的,须提供所在街道(乡镇)出具的相关证明。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职机关事业人员、定向生、委培生须提供有关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其空缺面试资格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考虑到实际情况,资格复审可以委托他人代审,但需提供复审委托书。
五、其他事项届时在洞头区政府网发布。
附件:
资格复审委托书.docx
温州市洞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