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市龙湾区交通工程建设中心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13 09:28:27 来源:
温州市龙湾区交通工程建设中心关于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温州市龙湾区交通工程建设中心系龙湾区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正科级单位,主要承担区政府指定的政府投资项目和交通工程项目的建设与管理,牵头做好省市重点交通工程在龙湾行政区域内的政策处理工作。因工作需要,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廉洁自律;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4.工作能力强,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计算机操作能力;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4月30日以后出生),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史、无精神病史,具有正常劳动能力,能胜任工作岗位要求。
二、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17日止。
三、报名方式
本次选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直接投递简历至选聘邮箱:lwjtzhb@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专业)。
电子简历材料应包含:(1)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户主页与本人页)、各种学历学位证书、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照片等;(2)填写《温州市龙湾区交通工程建设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说明:报名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试方式
采取面试方式。经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将组织面谈。面谈时间、地点以及相关事项安排以通知为准。面谈时需携带:上述报名各项材料原件和彩色免冠近期1寸同底版照片2张(背面注上姓名),进行报名材料复审。
五、劳动关系及待遇
经面谈后择优聘用,录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待遇按照龙湾区编外人员薪酬待遇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间享受试用期工资福利待遇。录用后按龙湾区交通工程建设中心有关工作制度统一日常管理。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龙湾区交通工程建设中心负责解释。整个公开招聘过程严格按照上级相关录用人事标准程序进行,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0577-86966297(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监督电话:0577-86966287(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地址:龙湾区状元街道交通中心大楼西首(龙湾区交通工程建设中心406室)
温州市龙湾区交通工程建设中心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