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云南德宏陇川县林业和草原局下属事业单位引进研究生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27 14:01:28 来源:
陇川县林业和草原局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引进研究生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工作需要,经陇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陇川县林业和草原局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及以上研究生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核、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引进方式
以考核招聘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引进,考核采取面试测评的方式。
三、招聘岗位、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
陇川县林业局林科所专业技术人员1名,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等详见下表。
(二)招聘对象
普通招生计划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且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后,5年内不得离开聘用单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以后办理辞职手续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试用期)。
3.2019年以来在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严重违反纪律的人员。
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含试用期)。
5.在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不得参加普通岗位的报名。
6.参加2024年德宏州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选优、引进研究生)已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的毕业生。
7.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事宜
(一)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或电子邮件发送报名材料方式进行报名。
1.现场报名
地址:陇川县林业和草原局三楼综合办公室
2.电子邮件报名邮箱
邮箱地址:417185772@qq.com
联系电话:7177109
联系人:莫蕊霞
(二)报名时间
2024年4月1日上午8:30至2024年4月19日下午17:00止,逾期不予补报。
(三)报名要求
请自行下载附件《陇川县林业和草原局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引进研究生报名表》,并按要求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及材料。
现场报名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居民身份证、相关资格证、获奖证书复印件及原件、报名登记表及近期免冠1寸彩照(1张)。
电子邮件报名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居民身份证、报名登记表、相关资格证、获奖证书原件电子版(或扫描件)和近期免冠1寸电子版彩照(1张),邮件标题格式为:姓名+专业+联系电话。
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提供在“学信网”上打印的本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以参与报名,但需在毕业时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留学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证明材料。
五、考核与聘用
(一)初选
审核应聘人员报名资格和材料。了解报名人员基本情况,对符合招聘基本条件的人员进行登记,并告之有关要求及事宜,对不符合的人员不予登记。
(二)资格复审及现场面试测评
1.资格复审。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人员需于现场面试测评前提交毕业证(含在“学信网”上打印的本人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有效身份证、相关资格证及获奖证书原件。资格复审合格后方能参加现场面试测评。
2.现场面试测评。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综合能力及相应的专业知识。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考官与应聘人员是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回避。
(三)计算测评分值
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测评实行百分制,主要测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记分方式: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计算出每人的综合成绩(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测评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不予聘用。
(四)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按照招聘人数与考生人数1:1的比例,根据面试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五)体检
按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指定医院进行,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列入考察对象。
(六)考察
考察主要针对拟聘用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考察不合格的,不再继续后续的聘用程序,并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在陇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九)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云南省、德宏州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十)递补
若在体检、考察和公示期间出现不符合条件或放弃情况时,将从面试测评合格者中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六、纪律要求
在考核招聘中,对不遵守规定、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将取消考核、聘用资格,并按事业人员招聘相关规定处理。对失职、渎职的工作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部门查处。
七、其他
面试测评时间、地点,电话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电话畅通。若因电话无法联系而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由考生自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