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元市妇幼保健院招聘部分岗位工作人员21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27 16:56:46 来源:
广元市妇幼保健院关于公开招聘部分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广元市妇幼保健院是一所由广元市政府举办,集医疗、保健、教学、科研、指导等功能于一体,为广大妇女儿童提供全生命周期妇幼健康服务的国家三级乙等妇幼保健院。因业务发展需要,按照“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儿科医师等17个岗位共21名工作人员(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二)学历、资历、年龄及专业符合岗位要求。
(三)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四)有此情况之一者(违法犯罪记录、开除公职、尚处于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失信人员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事业单位情形的),不得参加应聘。
(五)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无法按岗位要求正常参加科室排班者,不接受报名。
三、报名时间
长期有效,招满为止。
四、报名方法
(一)二维码报名
(扫二维码点击“点此报名”进行报名)
(二)邮箱报名
应聘者将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证书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邮件主题请按“姓名+应聘岗位”命名)报名。
(三)报名注意事项
1.请务必在个人简历上留下准确的电子邮箱和手机号码,并请及时留意您的邮箱或手机信息。
2.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招聘考核
(一)收到应聘材料后,初审合格者通知笔试或面试,未通过者不再另行告知。
(二)通过笔试或面试,入围体检人员在医院官网公布,未通过者不再另行告知。
六、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的项目和标准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体检相关事宜,将另行通知。
七、其他
(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中提及有关人员遵照相应要求实行同等对待。
(二)招聘事宜由医院组织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839-2850015 18783481966 李女士
邮箱:1415970292@QQ.com
医院网址:http://www.gyfybj.cn/
联系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东坝滨河北路二段51号
邮政编码:628017
广元市妇幼保健院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