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元市昭化区招聘2024届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本科生3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01 15:23:10 来源:
广元市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元市昭化区卫生健康局关于直接考核招聘2024届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本科生的公告
根据教育部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意见》(教高〔2015〕6号)文件精神,我区拟直接考核招聘2024届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本科生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1.2019年与昭化区医疗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的人员。
2.完全符合《广元市昭化区直接考核招聘2024届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本科生岗位条件表》(附件2)相应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在招聘单位工作6年(含试用期);
5.应聘者按照教育部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意见》(教高〔2015〕6号)要求;
6.符合有关招聘规定的回避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的人员在处分期内的;
6.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7.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体检—考核—拟聘公示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结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自行下载《广元市昭化区直接考核招聘2024届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本科生报名登记表》(附件3),按要求填写。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5日8:30到16:30点。
2.报名地点:广元市昭化区卫生健康局(广元市昭化区元坝镇益昌大道107号)二楼人事科教股办公室。
3.提交资料:本人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广元市昭化区考核招聘2024届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本科生报名登记表》(附件3)2份,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4张。
4.资格审查:区卫生健康局对报考者提供的上述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5.注意事项:
(1)报考者报名前应认真阅读直接考核招聘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及有关政策规定等内容,选择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者提供的个人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如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3)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合招聘要求,取消其报考和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
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的要求执行。
具体时间和集合地点电话通知,请考生在此期间保持所留电话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的损失由考生自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复查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为准。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将按相关规定解除协议。
(四)考核
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解除协议。
(五)公示
资格审查、体检、考核合格者,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确认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专业、学历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请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四、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
区卫生健康局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聘用资格确认文件,调配介绍信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人员入职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解除协议。
五、其他要求
(一)招聘人员必须在招聘单位服务满6年,服务期内不得调动。
(二)凡被聘用人员均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聘用制管理。
六、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的,按原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原人事部第6号令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资格审查、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本公告中涉及的招聘岗位、招聘条件、报名、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公示等事宜,请向区卫生健康局咨询。未尽事宜,由广元市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一)资格审查、政策咨询电话(区号0839)
昭化区卫生健康局:8732052
(二)监督电话(区号0839)
昭化区纪委监委:8722477
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723928
附件:
广元市昭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元市昭化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