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东潍坊安丘市校园招聘教师35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11 10:33:21 来源:
山东省安丘市2024年校园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安丘市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国内
部分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普通高中、职业中专事业编制教师35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2024年应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定向培养生、在职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不列入招聘范围。
安丘市2024年度教师招聘将分批次开展,其他类别招聘公告将另行发布。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等行为记录。
3.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4月19日以后出生)。
4.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协作精神和组织、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履职所需要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服从组织安排。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6.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被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宣讲、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共设两站,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站:山东师范大学 4月19日至21日。
现场报名时间:4月19日9:00-17:00;报名地点:山东师范大学长清湖校区英华楼一楼东厅。
第二站:曲阜师范大学 4月22日至24日。
现场报名时间:4月22日9:00-17:00;报名地点:曲阜师范大学西校区孔子书院B座B106教室。
每站招聘活动第一天组织现场宣讲、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考试时间、地点将根据报名情况在上述时间内另行发布。
安丘市教育和体育局将在宣讲高校设立考点,现场组织考试。本次招聘考试招聘比例统一确定为1:3,各岗位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1:3的比例核减岗位计划,核减的岗位调整到下一站次,下一站次仍达不到招聘比例的,计划聘用1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考生可自愿选择任一站次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和考试。
1.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时需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考生须提前按下列顺序装订好复印件,原件现场核对后归还:
(1)报名登记表2份(见附件2)。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笔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取消录用资格)。
(4)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校学习成绩单、《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申请打印,带二维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与报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或未按期取得相应证书的,立即取消资格,已聘任的予以解聘,其责任由报考者自负。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
(二)考试。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先笔试后面试。
1.笔试。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履职应具备的教育教学相关理论知识,满分100分。笔试成绩按40%比例折算计入招聘考试总成绩。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安丘市教育和体育局根据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结束后,依据各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从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该岗位面试范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照实有人数确定。
2.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按60%比例折算计入招聘考试总成绩。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录用。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并在本场考试结束后现场向应聘人员宣布。
3.成绩计算及总成绩排名方法。笔试和面试成绩计算及总成绩折算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分岗位依据招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对应聘人员进行排名。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时,面试成绩高的排前;面试成绩仍相同的,组织成绩并列人员进行加试(面试)。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应聘的,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可直接通过面试等方式确定考察人选。
(三)选岗与签订协议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入围人员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岗并签订《就业协议书》(本人、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签字),并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的空缺,从相应站次符合条件人员中按岗位综合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到空缺岗位。
(四)考察及体检。考察侧重考察应聘人员在校期间思想政治、道德品行、学业表现、遵章守纪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复审。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高检发〔2020〕14号)要求,对考察人选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进行前置查询。按照中央和我省关于人事档案工作的有关规定,对考察人选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查。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含违规异地高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程序。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通过安丘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待拟聘用人员毕业后,按程序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1.聘用人员均列正式事业编制,享受事业编制待遇。
2.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与工作单位签订服务期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离开聘用单位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四、其他
有关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事宜,将通过安丘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适时发布。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及附件,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应后果。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不出具任何与考试培训班相关的证明材料。
本次招聘在安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下进行,由安丘市教育和体育局、安丘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组织实施并负责公告的解释。
咨询电话:0536-4221193(请在工作时间内拨打)
安丘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anqiu.gov.cn/
附件:
安丘市教育和体育局
安丘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