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东潍坊职业学院招聘博士研究生10人简章
发布时间:2024-04-09 15:05:26 来源:
潍坊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优化职业院校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80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和山东省、潍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潍坊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10名(招聘计划及具体条件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院简介
潍坊职业学院是2001年7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组建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学院是全国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全国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建设单位、国家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单位、全国1+X证书试点高职院校、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样板校、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学院入选全国职业院校“教学资源50强”“服务贡献50强”“国际影响力50强”榜单,入选《2022中国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高职院校服务贡献60所典型院校、学生发展指数100所优秀院校、资源建设60所优势院校、教师发展指数100所优秀院校榜单,入选《2023中国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50所人才培养卓越高等职业学校、50所服务贡献卓越高等职业学校、50所产教融合卓越高等职业学校三大卓越榜单。连续3年获评山东省高职院校办学质量考核第一名;连续4年获评市直部门(单位)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优秀等次。学院党委获评山东省先进基层党组,获批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1个、山东党建工作样板支部1个。
学院坐落在世界风筝都——山东省潍坊市,现有滨海、奎文两个校区,校园总占地2000余亩,建筑面积75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达2.74亿元,图书馆藏书182余万册。学院设有马克思主义学院、农林科技学院、食品药品学院、机电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化学工程学院、国际商务学院、经营管理学院、文化创意学院等10个全日制二级学院,设有国际教育学院、创业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潍坊职业农民学院、潍坊市退役军人职业教育学院等跨专业教学机构,开设“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本科试点专业3个,三年制高职专业50个。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万余人。
学院现有教职工1100余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00余人,博士、硕士800余人。拥有二级教授2人、国家级教学名师6人、教育部新时代职业教育名师名匠1人、泰山学者2人、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12人、行业职业教育名师12人、山东省教书育人楷模1人、山东省技术技能名师10人,聘任发展顾问、产业教授等270人。拥有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2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全国石油和化工教育优秀教学团队2个、山东省技能大师工作室3个、山东省职业教育教学团队13个、山东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3个、山东省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8个、山东省职业教育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5个。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五)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具有教书育人、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
(六)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8年4月8日及以后出生)。
(七)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八)不能应聘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录或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且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6.《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须回避的情形。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应聘人员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聘简章,确认符合拟报考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可与学院联系。招聘咨询电话:0536-3083283。
1.报名时间:招聘岗位在年度内实行常年招聘,自简章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学院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面试、考察、体检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将所需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3083283@sdwfvc.edu.cn)进行报名。所需材料按顺序压缩成文件包发送,压缩包及邮件均需命名为“岗位+所学专业+姓名”。纸质材料在面试时提交审核。
应聘人员必须如实、全面、详细地填写相关内容,对于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网上报名提交材料后,报名人员需电话确认报名是否成功。需提交的电子版材料如下:
①报名登记表。表中照片处需插入本人近期1寸正面照片(纯色背景);诚信承诺书须经本人亲笔签名。
②身份证扫描件。
③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所要求的证明材料(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采取“承诺+容缺”的方式,承诺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关证书及材料的,可以容缺报名。对虚假承诺、认证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国(境)外留学人员以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应聘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报告。
④个人工作学习过程中的科研成果、论文、获奖等证明个人业务水平、业绩的成果性佐证材料。
⑤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对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申请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与报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聘任的予以解聘。其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学院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审查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提供咨询服务,并及时告知应聘人员审查结果。对符合应聘条件且报名材料齐全的,应审查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审查不予通过并说明原因;对需要补充材料的,应明确需要补充的具体材料(报名人员需及时关注学院网站、查看邮箱、接听电话,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四、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面谈交流)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职业道德和行为表现等方面,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向应聘人员宣布。
五、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人选,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潍坊职业学院网站进行公告。
由学院负责成立考察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必要时可到应聘人员所在学校(单位)、档案存放地,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走访、考察谈话等形式进行。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档案审核。考察小组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形成书面考察意见。
学院组织进行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潍坊职业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学院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院提出聘用意见,并报潍坊市人社局办理备案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学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时间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人才待遇
聘用人员为我院正式职工。符合条件的聘用人员,根据潍坊市人才政策文件,享受潍坊市相关规定待遇。符合学院高层次人才办法规定条件的人员,经双方协商,学院研究通过后,签订《高层次人才聘用协议书》,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明确享受的工资、生活补助、过渡住房、科研启动基金等待遇,明确服务期限和聘期内需完成的教学科研任务等相关待遇(具体引进人才支持政策可详细咨询)。
八、有关说明
本次招聘,由潍坊职业学院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实施,并接受社会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附件,及时了解潍坊职业学院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以免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自行负责。本次公开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学院无关。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简章由潍坊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6-3083283
监督电话:0536-3082706
潍坊职业学院网址:http://www.sdwfvc.cn/
电子邮箱:3083283@sdwfvc.edu.cn
咨询电话请在工作时间(8:00-11:30,14:00-16:30)内拨打。
附件:
潍坊职业学院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