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营市垦利区第三实验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及急需紧缺专业优秀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04 17:07:58 来源:
2024年度东营市垦利区第三实验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及急需紧缺专业优秀人才公告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才体制机制改革精神,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结合学校教育发展需要,东营市垦利区第三实验学校(以下简称垦利三校)计划面向全国引进高层次人才及急需紧缺专业优秀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
1.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含符合教研厅〔2016〕2号和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的人员)。
2.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最新排名(QS、THE、U.S.News排名)位于前200名的国(境)外著名高校毕业的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最新排名指毕业当年的排名,如果毕业当年没有排名的,以报考时的最新排名为准。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引进范围。
二、引进计划
引进岗位计划1个。(具体岗位计划见附件1)
三、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2.对2024年应届国内高校毕业生和与应届国内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相关人员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提供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其他人员报考的,须于2024年7月1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7月以后出生)。
4.具有初中并与岗位学科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
对尚未取得教师资格的应聘人员,可先报名参加考试,被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聘用后2年内(含试用期)取得所任教学段学科要求的教师资格,逾期未取得的,垦利三校将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其所获国家承认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应与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相一致。留学回国人员所学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本次引进需求的专业,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
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应于报名时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4年7月11日8:00至7月13日18:00,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2024年度东营市垦利区第三实验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及急需紧缺专业优秀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连同本人的报名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到电子邮箱klsxgkzp@163.com,邮件名称统一为“应聘岗位﹢姓名﹢毕业院校﹢所学专业(专业方向)”。凡不提供应聘材料或提供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审核。经网上报名初审合格的还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可携带填写的《2024年度东营市垦利区第三实验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及急需紧缺专业优秀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连同本人的报名相关证明(件)材料到学校办公室(东营市垦利区万兴路106号垦利三校尚学楼二楼204室)进行现场报名并资格审查。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1)本科毕业证及学位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研究生阶段毕业证及学位证,学校(院系)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
(3)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4)报考专业有方向要求的,还须提交研究方向证明材料;
(5)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两张,与报名登记表照片同版;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7)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仅留学回国人员提供);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报名与考核评价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报名填报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相一致,并符合应聘岗位要求。重要报名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须携带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确认,于考核评价前(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完成资格审查(已进行现场报名且完成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再参加资格审查)。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参加考核评价;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考核评价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于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在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必须由应聘本人参加,不得由他人替代,对审核有异议的现场陈述申辩。
(三)考核评价
考核评价采取无生试讲方式进行,主要考查教学语言、教态、板书等教学基本功,以及教学设计和教学效果等内容。试讲时间10分钟,备课时间30分钟。考核评价时不允许作任何形式的自我介绍,不准透露个人信息,否则取消考核评价资格。凡不能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核评价的视为自动弃权。考核评价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
考核评价成绩当场公布。按照引进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参加考核评价人数小于等于岗位计划人数的,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参加考核评价人数多于岗位计划人数的,从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按考核评价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同一岗位如出现应聘人员考核评价成绩相同,则进行考核评价加试,加试形式为答辩,按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
应聘人员应保持本人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考察和体检
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名单由垦利三校通过垦利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kenli.gov.cn/)公布。
1.考察。垦利三校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考察小组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2.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核评价范围且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核评价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垦利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kenli.gov.cn/)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满符合条件的,由垦利三校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未按规定时限取得学历学位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相关待遇及管理
(一)引进人才使用事业编制,纳入实名制管理。
(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包括在最低服务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或放弃的取消聘用。
(三)引进人才最低服务期(含试用期)5年。
(四)引进人才按照《垦利区“黄河口英才”引进计划实施办法》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六、其他
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有关人才引进信息将通过垦利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kenli.gov.cn/)公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并保持报名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垦利三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最终解释。
联系人及电话:李老师 13792071234 郑老师 19963761456
咨询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东营市垦利区第三实验学校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