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东东营河口区教育类事业单位招聘22人简章
发布时间:2024-05-17 16:07:01 来源:
河口区2024年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河口区教育类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及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并报上级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核准备案,现将河口区2024年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以后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应于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附件3)。
二、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河口区2024年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23日9:00—5月27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5月23日11:00—5月28日16:00。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河口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ekou.gov.cn/col/col37066/index.html)报名。
应聘人员报名时,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上传的照片为清晰的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按指定网站提示要求,处理好后上传报名系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5月27日16:00报名截止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填报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相一致,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重要报名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河口区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联系。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5月23日11:00-5月28日16:00。
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5月23日11:00-5月29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河口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24年5月31日9:00-6月2日9:3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及《2024年东营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面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场次70元。
拟享受减免报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初审通过后,于2024年5月29日16:00前将相应材料拍照,并将照片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统一发送至邮箱:hkqjyjrsg@163.com,邮件主题应统一为:“费用减免+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并拨打0546-3652836电话进行确认。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河口区2024年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附件2)。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
取消、核减计划在河口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告,取消招聘计划的应聘人员应根据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岗位。请报名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在规定时间内未申请改报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应按照资格审查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河口区2024年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附件2)。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各学科只考一科,考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河口区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笔试时间:2024年6月2日上午9:00-11:30。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岗位的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其中招聘人数在1人的,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招聘9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并按规定程序在河口区人民政府网面向社会公布。面试人选在面试资格审查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供资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全部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
面试工作由河口区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根据岗位特点,采取试讲、专业技能测评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重点考察学科专业素养和专业工作能力。
考试结束后,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40%、6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等在河口区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招聘单位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河口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含试用期)三年,受聘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公务员和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或办理调配手续。
七、河口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幼儿园人员控制总量招聘人员有关管理规定
河口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幼儿园招聘的人员为控制总量人员,按照《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东人社发〔2018〕16号)等文件规定进行管理。
八、其他事项
河口区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河口区人民政府网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招聘公告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河口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河口区人民政府网站(打开方式:河口区人民政府>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招考信息>事业单位招考>教育类招考)
咨询电话:0546-3652836
附件:
河口区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