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内蒙古乌海市海勃湾区招聘中小学教师84人简章
发布时间:2023-07-26 13:37:10 来源:
乌海市海勃湾区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
为做好2023年海勃湾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根据《2023年海勃湾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实施方案》和结合全区中小学教师队伍结构现状和实际需求,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人数和岗位设置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人数共计84人,其中初中教师29人、小学教师55人(其中城区小学49人、农区小学6人)。
根据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部分岗位定向招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统称“项目人员”,最低服务满2年)和“高校毕业生”,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海勃湾区2023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一)“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二)“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三)“高校毕业生”是指: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其中:
1.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择业期内(择业期为2年,指2021年度、2022年度)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
2.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2)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掌握并能够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胜任招聘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
(4)具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且专业对口的应往届毕业生(国外留学生须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的学历认证),具体学历、专业及岗位等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表。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29日(不含)至2005年7月29日(含)期间出生)。
(6)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报考语文学科应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2.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1)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应聘者须为报名日(不含)之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在报名日(不含)之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凡是到报名日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超过3年或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的“项目人员”,不能再应聘“项目人员”岗位,只能应聘其他岗位。
(2)对带方向专业的认定标准,如“小学教育(语文方向)”毕业证上没有明确具体方向,可根据应聘人员大学所学必修课进行认定(至少有5门必修课与岗位表中要求的专业方向一致)。
(3)除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可以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2023年招聘7月29日前(含招聘岗位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3.我区各中小学现临聘教师报名条件
在我区公办中小学连续服务1年及以上且目前仍在学校服务(2023年7月1日之前)的临聘教师,报名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7年7月29日)之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3年12月底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
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一是通过电脑浏览器登录网址http://bm.zhitaosoft.com:8072/zwwsbm/webregister/index.aspx?examsort=10,进行注册报名;
二是通过微信小程序报名。报名人员通过微信手机客户端搜索“人事考试报名”小程序或微信扫描二维码(如下图),即可进行注册报名。
(二)报名时间
报名共分两个阶段:
1.“项目人员”“高校毕业生”岗位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7月29日9:00—7月31日17:00
审核时间:2023年7月29日9:00—7月31日20:00
2.普通岗位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8月4日9:00—8月6日17:00
审核时间:2023年8月4日9:00—8月6日20:00
3.报名注意事项
(1)“项目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岗位的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或无人报考的,将核减或取消岗位并调整为普通岗位。普通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或无人报考的将核减或变更该岗位。核减或变更的岗位,在海勃湾区政务网上予以公布。
(2)同一次招聘考试,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在网上填写《海勃湾区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距报名时间6个月内,白色背景,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名用身份证件应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参加考试时所用证件可以是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或社会保障卡)。应聘人员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工作简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已过试用期”。
未就业经历: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需要填写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单位。
报考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报名简历中须详细填写本人服务基层的项目类别(“三支一扶”计划、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退役士兵)以及服务基层的地点及起止时间,说明是否服务期满等情况,否则不予审核通过。
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4.《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有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专业的,同时要如实填写相应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对目录上没有的专业,教师招聘办按照该专业所学内容,论证后进行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提示:资格复审、考察等环节还要做深入、具体审核,请应聘人员认真对待,慎重选择岗位)。
5.应聘人员须签订《诚信承诺书》,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招聘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报名、考试、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应聘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打印《海勃湾区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并再次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的请及时修改(提示:应聘人员的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三)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由海勃湾区中小学教师招聘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海勃湾区中小学教师招聘资格审查小组在报名后2日内完成初审,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初审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应根据“提示理由”修改信息或更改报考岗位;初审通过后,应聘人员要及时打印《海勃湾区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
2.《岗位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海勃湾区中小学教师招聘资格审查小组负责解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咨询时间为报名期间的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四)笔试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笔试开考比例(资格审核通过的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一般不低于3∶1。取消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海勃湾区政务网和“海勃湾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五)准考证打印时间
报名成功的人员须于2023年8月8日-9日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
本次笔试科目为一科《职业综合能力测验》,试卷满分100分,笔试考试时限为120分钟。笔试只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
(二)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社保卡、护照)和准考证。
(三)笔试总成绩公布
1.笔试总成绩=笔试(技能测试)得分×100%
2.笔试结束后,由海勃湾区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海勃湾区政务网和“海勃湾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的有关要求,在海勃湾区政务网和“海勃湾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告。
(一)进入资格复审应聘人员的范围
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人数不足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资格复审后,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均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岗位,取消该岗位,并在海勃湾区政务网和“海勃湾教育”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公布。
(二)进入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海勃湾区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毕业生还须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提示:学信网上无法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请于资格复审前一个月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颁发学历的高校所在省市教育部门进行学历认证,同时下载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报考者须持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下载打印)。
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应聘“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提供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5.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材料。属于企业职工并在劳动合同期内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材料。
6.普通话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隐瞒普通全日制教育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现役军人信息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六、试讲
(一)本次试讲由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试讲的时间、地点、方式以及有关要求等在海勃湾区政务网和“海勃湾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二)应聘人员凭《资格复审合格单》和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或社会保障卡)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试讲,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试讲资格。
(三)试讲的方式
同级别同科目岗位应聘人员在不少于两套的试讲考题中抽取一套作为本级别科目试讲题,应聘人员依抽签顺序,经过封闭30分钟的备课,依次对考官组现场讲课,试讲时间为12分钟。试讲主要考察考生的教学基本素养、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岗位专业科目知识等教育教学技能。试讲满分100分,成绩以在现场发放面试成绩通知单方式公布。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试讲成绩×60%
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该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所有应聘人员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海勃湾区政务网和“海勃湾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一)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以总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内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加试形式由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确定)并按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
(二)体检
1.体检在教师招聘办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由用人单位组织。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需要进行复检的,应在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进行复检。
2.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3.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考察
招聘单位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应成立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具体考察时间、方式等由招聘单位确定。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用人单位研究确定,可取消其聘用资格。取消聘用资格的,应报教师招聘办备案。
八、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勃湾区政务网和“海勃湾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
1.公示结束后,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前,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备案手续。招考的拟聘人员列入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同等待遇,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不低于5年的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包括在招聘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在合同约定服务期5年内不准脱产考研、不得离开教育一线、辞职或调离海勃湾区教体系统,否则不予办理一切相关人事手续。违反合同约定提前辞职、调离的,需承担相关违约责任并取消事业编制。
2.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被全日制高校(以报到注册为准)录取的,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电话通知递补考生。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聘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宜和要求均通过海勃湾区政务网和“海勃湾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因应聘人员未能及时关注已公布的有关要求,造成应聘失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公开招聘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考试命题组、命题专家、面试考官、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聘用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内发现有应聘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聘用的情形,并查有实据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条款规定,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五)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海勃湾区政务网和“海勃湾教育”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六)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七)本公告由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八)咨询电话
1.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咨询电话:0473-2059618
2.监督举报电话:0473-3156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