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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教育系统引进人才205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19 13:23:09 来源:

包头市昆都仑区教育系统2024年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第二次)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加快推进昆区教育高质量发展进程,结合我区实际,现开展2024年第二次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工作,现就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人才引进数量和方式
  结合我区教育系统中小学实际用人需求,计划赴外引进中小学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心理、科学、特殊教育16个学科的高层次和紧缺急需教师共计205名(岗位表详见附件1)。本次人才引进为赴外引进与专场引进相结合,拟在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和内蒙古师范大学设立考点,返包后视情况赴包头师范学院实施专场引进,包头师范学院毕业生只可参加包头师范学院专场引进。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本科生28周岁及以下(1996年3月15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5周岁及以下(1989年3月15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45周岁及以下(1979年3月15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登记的出生日期为准;
  (五)学历学位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拥有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和首都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仅限特殊教育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生指2024届,以下略);
  2.拥有山东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安徽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8所高校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
  3.拥有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教研函﹝2022﹞1号文件公布的147所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4.拥有当年度QS世界大学排名前500院校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本科学历需为国内原“985”“211”院校全日制本科或当年度QS世界大学排名前500院校海外学士);
  5.拥有普通高等院校博士学位(本科学历需为“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
  7.包头师范学院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只可参加包头师范学院专场引进);
  (六)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8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应学段、对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证书),逾期未取得的取消引进资格。往届生须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和与报考岗位相符合的教师资格证书;
  (七)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及心理条件,符合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八)报考包钢一中岗位另需获得盟市级及以上教学能手或学科带头人等荣誉称号。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人才引进
  (一)市内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及从市内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聘)未满六个月的人员;
  (二)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三)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人员;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及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五)现役军人;
  (六)引进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回避关系情形的人才;
  (七)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八)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人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
  (九)用相关专业的“二学位”报考;
  (十)有关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定向培养和合作办学的毕业生以及民办高校毕业生;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人才引进工作流程
  (一)发布公告
  在昆都仑区人民政府官网及相关高校就业网发布引进公告。报考人员按照公告要求,对照和岗位填写《昆都仑区教育系统2024年(第二次)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
  人才引进地点:
  第一站:东北师范大学
  第二站:南京师范大学
  第三站:华中师范大学
  第四站:西南大学
  第五站:内蒙古师范大学
  具体行程安排及考试场所另行公告,请持续关注昆都仑区人民政府官网及相关高校官网公告。
  (二)资格审查材料准备
  以下材料均准备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请提前按照下列顺序将相关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分开备查。
  1.《昆都仑区教育系统2024年(第二次)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报名登记表》,自行下载附件填写并彩色打印;
  2.本人身份证及个人简历;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持加盖所在院 <系> 和学校教务处 <研究生院、处> 公章的证明);
  4.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提供)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提供);
  5.师范类专业毕业生需提供成绩单,或提供学院和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师范类专业证明;
  6.教师资格证书(往届生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应届生提供);
  7.普通话证书;
  8.报考人员属于包头市外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的,在参加资格审核时,应提交同意报考(由人事主管部门负责人在报名登记表中相应位置签字盖章)和不处于试用期、最低服务期限内证明材料;
  9.已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人员,应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由人事主管部门负责人在报名登记表中相应位置签字盖章);
  10.《诚信承诺书》(附件3,手写签字)。
  11.《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应届生提供)
  12.报包钢一中名优教师引进岗位的,持盟市级学科带头人或教学能手证书。
  (三)资格审查和面试资格确认
  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所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岗位引进人数,原则上按照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面试资格确认结果现场公布,紧缺急需学科可视情况降低面试比例。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证件和相关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查实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资格。
  (四)面试
  面试内容分学科现场统一确定,面试顺序抽签产生,备课时长20分钟,面试时长控制在8分钟以内,成绩现场公布。因报考人数较少未完成的岗位计划数,经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后,视情况调剂到其他岗位使用。根据岗位引进人数,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成绩出现并列的,组织加试,考生放弃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通用标准和操作手册进行。引进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考察采取函询、个别谈话、调阅考生人事档案、查阅无违法犯罪证明材料、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入围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引进人员应在考察公告发布后15日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六)公示
  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在昆都仑区人民政府网对拟引进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群众广泛监督,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有影响聘用的相关问题,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人事、编制手续。
  五、引进人员待遇及服务期
  1.引进人员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规定享受在编正式教师待遇。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引进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工资待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期满依据考核结果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2.其他待遇按照《关于加快引进培育重点产业领域中高端人才的若干措施》《关于支持吸引青年人才来包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包头市服务高层次人才若干措施》执行。
  3.引进人才最低服务期为5年,服务期限从聘用之日起计算,服务期满后纳入常态化管理。服务期内不得以辞职再引进的方式,引进至市内其他事业单位。服务期内除组织调整外,原则上不允许调动、借调到市内其他事业单位。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服务期的,解除聘用合同并将违约情形计入本人诚信档案。
  六、纪律与监督
  (一)全程监督制度。引进工作由专职纪检干部进行监督;引进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7〕第35号令)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二)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资格审核主体要高度负责,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三)考试诚信制度。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后放弃的报考人员,记入诚信档案。如发现考试替考、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并记入诚信档案。记入诚信档案后三年内不允许参加昆区组织的各类考试。
  (四)全程审查制度。对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七、其他事宜
  (一)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报名人员需保持报名时填写的联系电话畅通,以便接收有关通知。在引进期间因电话联系不畅影响本人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人才引进期间需向社会公开的相关事宜,将在昆都仑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
  (三)本次引进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八、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
  昆区教育系统人才引进:0472-5225113/5225115
  13754123663 19284726355 13644877496
  包钢一中岗位人才引进:0472-2868701 13947210295
  监督举报电话:0472-5225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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