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苏扬州高邮市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26 10:16:07 来源:
2024年2月高邮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相关事项公告
2024年2月高邮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资格复审时间定于2024年5月6日—5月7日进行(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2024年5月7日下午17时前未提供齐全复审材料者,视为自愿放弃。资格复审地点:高邮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海潮东路108-1号)。面试时间初定为2024年5月下旬,具体的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打印《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另行通知。
进入资格复审应考人员所需携带资料:
1.报考2024年毕业生岗位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学生证。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资格复审时未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考生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2024年毕业生岗位的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空白未签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档案托管证明、考生未就业承诺书及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3.其他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人员特别是在职中小学教师,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需及时提供,最迟必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其中事业单位试用期人员最迟必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提交。如在上述规定的“最迟”时限内,仍不能提交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待业人员需提供档案托管单位证明等。
4.报考条件中有其他要求的(如学位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新闻记者证,工作经历等),还须提供对应资质材料。
5.留学回国人员另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以及与网上报名系统上传电子照片一致的1寸彩照一张。原件当场退还,复印件由人社部门留存。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资格复审表》(一式一份)并如实填写后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如确因有事无法到现场复审的,应提前写好委托书,受托人带好考生所有材料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书。
经资格复审,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相关证明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高邮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附件:
中共高邮市委组织部
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