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苏扬州仪征市选聘优秀青年人才14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14 09:06:15 来源:
2024年江苏省仪征市选聘优秀青年人才公告
为大力引进经济社会发展紧缺专业人才,加强年轻干部人才源头储备,改善干部人才队伍来源结构,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聘一批优秀青年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及数量
面向全国部分高校,选聘14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优秀青年人才到我市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其中:综合岗10名,医学岗4名。选聘岗位分布、选聘高校名单见附件。
二、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表达能力。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至报名截止日);
(2)在选聘岗位对应高校就读期间(研究生含选聘岗位高校范围内本科阶段),获得过国家奖学金、校一等奖学金、校二等奖学金,或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团)员、优秀党(团)干部等院系级及以上综合性表彰奖励(截至报名截止日);
(3)在选聘岗位对应高校就读期间(研究生含选聘岗位高校范围内本科阶段),担任过班级(党团组织)委员及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中层副职及以上职务满1学期(截至2023年秋季学期)。
3.应届大学本科生为1999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应届硕士研究生为1996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应届博士研究生为1993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往届大学本科生为1997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往届硕士研究生为1994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往届博士研究生为1991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4.2024年应届大学本科生应于2024年8月31日及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相应学位证书,应届研究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报考医学岗位的人员应于2024年12月31日及以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选聘对象不含委培、定向、专升本和独立学院毕业生。
7.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党纪、政纪、校纪等处分,未有学术不端行为及道德品行问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选聘程序
1.网上报名。报名人员登录仪征市人民政府网站(www.yizheng.gov.cn)“公示公告”栏、仪征党建网站(dj.yizheng.gov.cn)“通知公告”栏查看岗位,下载填写《报名登记表》,按顺序将报名佐证材料的扫描件整理成1个PDF文件,并将《报名登记表》(word版)与报名佐证材料打包压缩上传至对应岗位的报名邮箱(邮件名:岗位代码+姓名+院校+专业)。
报名时间:2024年4月13日9:00—5月20日16:00。
报名佐证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②学信网中查验的各学段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③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④中共党员提供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
⑤在选聘岗位对应高校就读期间成绩单、必修课成绩班级排名,须按照学分加权计算,加盖院系公章;
⑥在选聘岗位对应高校就读期间担任学生干部的证明材料;
⑦在选聘岗位对应高校就读期间的各类奖学金证明材料;
⑧在选聘岗位对应高校就读期间的综合性表彰证书或证明材料;
⑨资格证书、发表论文、发明专利及实习经历等其他证明材料。
2.资格初审。根据报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选聘名额的比例小于2∶1的,相应调减该岗位的选聘名额。
3.适岗能力评价。根据报名时提供的佐证材料信息,对资格初审合格的报名人选进行适岗能力评价。
4.综合考察。根据适岗能力评价结果,按照选聘计划1∶6的比例确定综合考察人选。综合考察采取的具体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综合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5.确定拟选聘人选。根据适岗能力评价结果和综合考察成绩进行综合计分,各选聘岗位按照综合计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选聘人选。综合计分相同的,按综合考察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6.体检与复核。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拟选聘人选体检,并对体检合格人选的任职、奖惩、学习成绩等情况进行函调、复核。
7.公示聘用。对通过体检和复核的拟选聘人选进行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因放弃、体检不合格、公示有反映影响聘用等情况出现缺额时,按各选聘岗位综合计分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培养管理
1.选聘人员列事业编制,与相关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约定在仪征市的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工资福利待遇。
2.综合岗选聘人员由市组织、人社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个人特长特点,分配到全市国有企事业单位;医学岗选聘人员根据报考岗位分配到仪征市人民医院、仪征市中医院。
3.选聘人员参加工作3年内,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分别享受每人每月3000元、2000元、1500元的生活补贴。
4.选聘人员集中入住设施齐全的人才公寓,参加工作3年内,享受每人每月500元的租房补贴。
5.选聘人员在仪征市购房的,最高可享受10万元购房补贴。
6.选聘人员试用期一年,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定岗定级,其中,管理岗位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可分别执行七级、八级、九级岗位工资标准;对考核不合格或不服从组织安排、违反管理规定的,解除聘用合同。
7.优秀青年人才工作纳入全市优秀年轻干部队伍建设整体规划,优先将优秀青年人才纳入优秀年轻干部库,加强培养管理。根据优秀青年人才队伍建设情况,符合《江苏省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规定的,定期择优调任一批优秀青年人才到机关工作。
五、纪律监督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和标准,主动接受监督。监督电话:0514—83439731(仪征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各选聘岗位咨询电话(区号0514)及报名邮箱:
综合岗:80850020,yzswzzb202104@163.com;
医学岗:83450136,yzsrmyyrsk@163.com(人民医院);
80856200,15252590960@163.com(中医院)。
六、本公告由中共仪征市委组织部、仪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中共仪征市委组织部
仪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