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南郴州市桂东县引进紧缺高中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17 10:05:34 来源:
2024年桂东县公开招聘引进紧缺高中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7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关于进一步推动教育优先发展的若干意见》(郴发〔2019〕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37 号)等文件精神, 2024年桂东县公开招聘引进紧缺高中教师7名(其中桂东县第一中学5名,桂东县第二中学高中部2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引进计划
(一)计划招聘引进教师7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4年桂东县公开招聘引进紧缺高中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公告可通过以下网站查阅: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dx.gov.cn)。
(三)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dx.gov.cn)发布。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类专业毕业生,非师范类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本科需为普通高校师范类)
7.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具体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
(1)报考年龄:本科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93年7月16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即1983年7月16日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所学专业或毕业证书专业填写。报考专业原则上参考《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列入参考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参考目录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其主管部门认定。
(4)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均须在2024年8月9日前取得,未在2024年8月9日前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截至公告发布之日,桂东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桂东县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及服务期内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2024年毕业的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
9.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年应届研究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年应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10.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11.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考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不收取报名费。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后,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
2.报名时间、网址及照片上传。网络报名时间为2024年7月17日8:00至7月24日17:30;报名网址: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报名时,报考人员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证件照片(295*413像素,jpg格式,20KB以下)。
3.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认真对照《岗位信息表》《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根据自身条件,正确选择合适岗位,准确填报本人信息。报名后,报考人员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职位。未按规定要求进行报名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报考。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直接咨询桂东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咨询电话:0735-8628495)。
(3)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联系电话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2024年7月25日8:30-12:00,14:30-17:30。
2.资格审查地点:湘南学院创新楼503室(郴州市苏仙区王仙岭街道郴州大道889号)
3.资格审查内容
(1)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2024年桂东县公开招聘引进紧缺高中教师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需张贴相片),表格内的个人信息、报考信息等内容必须为打印,签名必须为手写;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含师范类专业证明材料);2024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籍情况证明(附件3),如已经取得毕业证的,则提供毕业证、学位证;
(4)非2024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且在有效期内的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学信网查询的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学历学位认证查验证明材料。
(5)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查询打印的教师资格证明。资格审查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认定《受理证明》,且需在2024年8月9日前将教师资格证原件交桂东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查验,逾期不予聘用;
(6)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
(7)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或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
(8)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面蓝底彩色照片2张(与报名表张贴的照片同底,背面注明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及姓名);
以上材料第(1)项提交原件,(2)-(7)项提供原件和复印,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3.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手写签名。报考人员应仔细核对个人报名信息、报考岗位信息等是否准确无误,一旦通过递交确认,将不能修改,因信息填报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2)未按规定时间及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资格审查;
(3)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其他资格证书(证明材料)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5)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面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2。对报名人数未达到面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可在7月26日12:00前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申请改报岗位的,视为放弃本次考试。7月26日下午17:00将在指定官方媒体公布核减计划数的岗位。
(7)报名人员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可委托其他人员代为审查。代为审查人员凭报名考生手写签名的委托函提交材料代为审查,但需提供被委托人及报名考生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8)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当场发放准考证(特别提示:准考证请保留到聘用之后)
(三)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2.面试形式。试教(上微型课),备课时长30分钟,试教时长10分钟。
3.面试内容。招聘学段学科我县现行使用教材。
4.面试组织。面试由中共桂东县委组织部、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东县教育局组织。
5.面试时间和地点。在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报考人员应按照公告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
6.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对于面试中拒绝回答、出现重大知识性错误等问题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集体商议,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酌情评分。
7.面试成绩及排名。面试成绩采取计算平均分的方法进行,即对本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有效评分之和除以有效评委人数,即为考生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排名,如果面试成绩相同的,按主评委评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如果主评委评分相同,则按考生面试总分(即评委组对该考生面试评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未参加面试以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面试成绩适时在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四)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中共桂东县委组织部、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含县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和集合地点在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吸毒史毛发检测等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毒史毛发检测。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结果公示。体检结果在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5.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有效期内身份证件、准考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向体检医院、吸毒史检测机构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考察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六)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报中共桂东县委组织部和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经审定的拟聘用人员,在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用人单位、聘用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监督电话。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为保护个人权益,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中共桂东县委组织部联合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文确认聘用人员名单下达聘用通知,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的试用期按有关政策确定。
四、特别提示
(一)根据《关于建设重要人才高地推动郴州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郴办发〔2021〕25号)和《桂东县人才服务管理办法(试行)》(桂办发〔2023〕7号)等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享受对应人才奖补等政策待遇。
“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范围参考《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22〕1号),以报考人员毕业时的学校层次确认。
(二)报考人员请在桂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不逐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须保持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三)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件及准考证原件。报考人员参加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原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电子证件不视为有效证件,缺少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和体检。
(四)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诚信参与招聘考试,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面试后,因体检不合格或弃权等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按照应聘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递补对象另行公告。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报考人员不得列为递补对象。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桂东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监督举报电话:0735-8628571)和桂东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监督举报电话:0735-8771516,0735-8628501)全程监督。
六、招聘考试服务
人才政策由中共桂东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招聘程序由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一)人才政策咨询
中共桂东县委组织部:0735-8628571
(二)招聘程序咨询
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5-8630878
(三)招聘岗位条件咨询
公开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咨询电话详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
3.
学籍情况证明.docx
中共桂东县委组织部
桂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桂东县教育局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