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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北十堰市郧西县事业单位引进人才72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18 14:41:52 来源:
2024年郧西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的公告
  为加快推进我县“绿色低碳先行区、全域旅游示范县”建设目标,满足各类事业单位用人需求,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推动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西办发〔2022〕7号)、《郧西县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实施办法(试行)》(西办文〔2022〕10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7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
  3.具备引进单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附件1《2024年郧西县事业单位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中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等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现役军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已在郧西县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政策待遇
  (一)薪酬待遇
  享受郧西县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纳入编制管理。
  (二)人才补贴
  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推动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西办发〔2022〕7号)文件,对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每人每年发放10万元生活补贴;对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副高级专业职称技术人才,每人每年发放5万元生活补贴;对引进“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生,每人每年发放3万元生活补贴。以上补贴均连续发放3年。
  (三)其他保障
  根据《湖北省“楚才卡”实施办法(试行)》《十堰市“武当人才卡”实施办法(试行)》,对引进我县工作的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提供住房保障、入职落户、科研项目、职称评审、政务便利、 、配偶就业、子女教育等系列服务。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通过(http://rcyx.rzv5.com/)进行。
  2.报名时间:2024年4月24日9:00至4月30日17:00,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所报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注册报名时间内重新选报其他岗位,所报岗位已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报名需上传由本人签字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
  3.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4月24日9:00至4月30日20:00,用人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即完成报名,不需缴费。
  (二)考试
  1.对于引进的高层次及急需紧缺岗位免笔试。
  2.通过资格初审成功报名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程序,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与引进计划数2:1的比例进入组织考核程序;通过组织考核确定体检对象,按1:1的比例进入体检程序。
  3.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工作能力、综合素质以及运用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4.考试时间、地点、领取准考证等详见后续公告。
  5.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本场考试(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条件下所有面试考生)的平均分,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未达到平均分的,取消该岗位。无法与其他考生合并计算平均分的,划定不低于75分的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的取消该岗位。
  6.面试成绩即综合成绩。
  (三)体检和考察
  1.根据岗位引进计划数和组织考核结果,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
  3.考察根据需要采取档案、实地、信函或在实践中考察的方式进行。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且查证属实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因考生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结合用人单位意见,可按组织考核名次及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结合用人单位意见是指用人单位有权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引进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编制及聘用手续,签订人才引进协议及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符合人才认定的人员享受相关政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
  详见附件3《2024年郧西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报考指南》。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中共郧西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郧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咨询电话:0719-6231216。
  附件: 附件1 2024年郧西县事业单位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岗位表.xlsx
  附件: 附件2 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 附件3 2024年郧西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报考指南.doc
  中 共 郧 西 县 委 组 织 部
  中共郧西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郧 西 县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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