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北十堰市茅箭区事业单位招聘1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17 11:14:04 来源:
2024年十堰市茅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十堰市茅箭区部分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的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见《2024年十堰市茅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够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行政事业单位新进在编人员工作未满2年的(自正式录聘用之日起,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7日),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未完成最低服务年限约定的(以各级各类招录、招聘公告中的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为准,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7日),湖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机制教师尚在首个聘期内的(自聘期开始之日起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被列入《黑名单及国家联合惩戒备忘录》并被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及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十堰市茅箭新闻网(www.symaojian.gov.cn)进行。
(二)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2日9∶00至4月26日17∶00。
2、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4月22日9∶00至4月27日17∶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3、缴费确认时间:2024年4月22日9∶00至4月27日17∶00,报考人员网上缴费确认。报考人员在缴费期间,未按期缴费并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填报多个岗位的,报名无效。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可以重新选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
4、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年5月9日9:00至5月12日9:00,报考人员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上述时间内,登录十堰市茅箭新闻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到问题,请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或与十堰市茅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解决(联系电话:0719-8791332)。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和诚信承诺书,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填报虚假信息,或信息填写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照片要求:源照片必须为标准证件照,红、蓝或白色背景,jpg格式,宽295高413,大小1M以下,照片清晰。
3、网上报名确认后,按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每位考生须通过网上缴纳笔试费用100元。
4、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填报或提供虚假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资格等个人信息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录入诚信黑名单。
报名、缴费并确认的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减少或取消,减少或取消的岗位在十堰市茅箭新闻网上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退还已缴报名费。
四、笔试
(一)笔试时间:2024年5月12日(星期日)上午9:00至11:00。
(二)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按照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考场安排等参加笔试)。
(三)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占70%,作文,占30%。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题本难易程度划定最低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四)政策性规定加分:
1.为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参军入伍,落实相关优惠政策,截止2024年7月31日,对服务期满2年且两个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实行笔试成绩增加5分的政策优惠。在军队服役5年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指入伍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截止2024年7月31日已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在军队服役5年及以上的退役士兵),享受同等加分优惠政策。按照统一受理、集中审核原则,请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于2024年5月8日9:00至12:00期间,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年度考核表(2024年在岗但还未考核的,依据服务地“三支一扶”办、团市委开具的材料)、其他相关佐证资料和附件4《加分政策优惠申请表》到十堰市茅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地址:十堰市武当路71号茅箭区政府院内)办理笔试加分手续。
本人不能赴现场办理的,可委托他人办理,除上述资料齐全外,还需出具委托书。逾期不申请的,视为放弃加分。
2. 上述人员中已经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的,如参加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
3.同时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
(五)考生参加笔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二代身份证。
(六)笔试结束后考生在十堰市茅箭新闻网查询成绩。
五、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各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如遇最后一名笔试分数相同时,一并列为资格复审对象),对达不到1:3比例的急需紧缺岗位人员,由招聘单位申请可放宽至1:2。应聘人员在资格复审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第二代身份证、准考证、本人签名确认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
2、按《岗位和条件一览表》(附件1)“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资料。
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经资格复审,若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面试人数未达到1:3(急需紧缺岗位未达到1:2)面试比例的,则应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六、面试
(一)根据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结果,按招聘岗位数1:3(急需紧缺岗位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遇最后一名笔试分数相同时,一并列为面试对象)。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岗位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该岗位可正常开考。对只有一名考生参加面试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本场考试(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条件下所有面试考生)的平均分,方可列为考察对象;未达到平均分的,取消该岗位。参加面试的考生应缴纳面试费50元。
(二)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应具备的综合素质、综合能力。
(三)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
(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成绩计算:考生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遇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则进行笔试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考察。
(六)考生参加面试时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二代身份证。
七、体检、考察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
1.体检工作由十堰市茅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
2.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的,结合用人单位意见,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十堰市茅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根据需要采取档案考察、实地考察、信函考察或在实践中考察的方式进行。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且查证属实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2.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结合用人单位意见,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八、公示、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通过十堰市茅箭新闻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问题,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编制及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制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招聘单位聘用通知15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综合成绩排名递补人员体检和考察。
九、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十堰市茅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此次考试所有考务信息均由十堰市茅箭新闻网(www.symaojian.gov.cn)发布。
咨询电话:
十堰市茅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19-8791332
十堰市茅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