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南许昌学院诚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12 13:35:21 来源:
许昌学院2024年诚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一、学校简介
许昌学院坐落于汉魏故都河南省许昌市。许昌生态环境优美,文化底蕴深厚,被誉为中国花木之都、三国文化之乡、陶瓷文化之乡、腊梅文化之乡,先后获得国家文明城、国家卫生城、国家森林城、国家生态园林城等称号。
许昌学院是河南省首批地方本科高校转型发展试点单位、示范性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院校、河南省硕士学位授予重点立项建设单位、国家“十三五”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建设项目高校,入选河南省“十四五”时期重点建设示范性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高校,被确定为全省深化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全省深化以质量为导向的体制机制改革试点高校。
学校有69个本科专业和9个专科专业,涵盖理学、工学、文学、史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艺术学、医学等十个学科门类,形成了融入地方、贴近产业、理工为主、突出应用的专业格局,电力装备与信息工程、新材料与能源、食品医药与健康等专业集群特色明显。有2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5个国家级一流课程、1个中国工程教育认证专业、3个教育部师范类二级认证专业、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和课程改革试点专业,17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4个省级特色专业和综合改革试点专业,6个河南省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为落实“人才强校”战略,推进“人才汇聚”工程,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实现富有特色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的建设目标,现面向海内外招聘各类高层次专业人才。
二、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德才兼备。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具备良好的科研潜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三)本科学历需为普通高等教育并取得学士学位,本科、硕士、博士阶段所学专业与所招聘专业一致或接近。
(四)身心健康,能胜任教学、科研工作。年龄在40周岁以下(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可以在45周岁以下),高端人才不受年龄限制。
三、诚聘高端人才
两院院士,长江学者,国家杰青、优青,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等。学校提供优厚待遇,一人一议。
四、诚聘优秀博士研究生
学校对优秀博士实行A、B、C三类引进政策,代表性业绩经同行专家认定后,兑现相应待遇。具体业绩条件请咨询相关用人单位(需求计划见附件)。
(一)博士研究生(A类)
1.住房补贴:免费提供面积150㎡左右的校内住房一套;或者校外购房补贴100万元/人(购房时可以一次性借出)。(原则上在校内没有房源时方可校外购房)
2.安家费:70万元。安家费第一年支付一半,其余款项分5年支付完毕。
3.科研启动费:工科、医科:30-50万元,理科、文科:25-35万元。教授职称上浮5-10万元。
(二)博士研究生(B类)
1.住房补贴:免费提供面积100㎡左右的学校多层集资房一套;或者校外购房补贴40万元/人(购房时可以一次性借出)。(原则上在校内没有房源时方可校外购房)
2.安家费:40万元,副教授职称45万元,教授职称50万元。安家费第一年支付一半,其余款项在5年内支付完毕。
3.科研启动费:工科、医科:20-30万元,理科、文科:15-25万元。副教授职称上浮5万元,教授职称上浮10万元。
(三)博士研究生(C类)
1.住房补贴:免费提供面积100㎡左右的学校多层集资房一套;或者校外购房40万元/人(购房时可以一次性借出)。(原则上在校内没有房源时方可校外购房)
2.安家费:20万元,副教授职称25万元,教授职称30万元。安家费第一年支付一半,其余款项在5年内支付完毕。
3.科研启动费:工科、医科:15-20万元,理科、文科:10-15万元。
(四)国(境)外博士补充条件
1.学校结合国(境)外高校博士毕业生代表性成果和学校综合排名等因素,一人一议确定引进待遇和聘期目标任务。
2.取得国(境)外取得博士学历学位的,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或我国驻外机构有关证明材料。
(五)补充说明
1.服务期10年,首聘期4年(含试用期1年)。聘期内接受学校博士考核管理,完成规定的教学、科研任务者,博士津贴4000元/月(按学校有关政策执行)。签订协议前需要经过政审、考察环节。
2.夫妻双方均为高层次人才的,只享受一套相应的住房。同时,学校额外补贴给夫妻双方共20万元。
3.享受高一级职称待遇,享受期限为5年,5年后按照实际职称聘用,享受对应工资待遇。
4.B类、C类博士业绩成果特别突出的,可一人一议。
5.A类博士配偶原则上是硕士研究生学历(双证),学校按人事代理校内安排工作;是全日制本科(双证)的,可一人一议。
B类博士配偶是硕士研究生学历(双证)的,学校可按人事代理校内安排工作。
C类博士配偶是硕士研究生学历(双证)需要学校人事代理安排工作的,原则上可一人一议。
6.协助解决子女入学(小学、初中)问题。
7.为进一步激发高层次人才工作主动性和创造性,来校工作5年内取得突出业绩者,可申请进一步提高相关待遇。
8.化工与材料学院(表面微纳米材料研究所)、食品与药学院(分子检测与技术装备研究所)两个学院,原则上只引进B类及以上博士(工科专业除外)。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河南省许昌市八一路88号许昌学院人事处
邮编:461000
联系人:徐老师 韩老师
联系电话:0374-2996675,2983186
人事处邮箱:xcxyrsc8820@126.com
学院网址:www.xcu.edu.cn
许昌学院人事处
2024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