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北邢台南宫市招聘警务辅助工作人员5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14 09:51:00 来源:
南宫市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工作人员公告
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0名,主要执行留置看护工作,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考试(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数量和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0名,其中,女性8名,男性42名,主要从事留置看护等警务辅助工作,详见附表《南宫市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邢台市辖区内户籍;
2.政治立场坚定,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对民族分裂,拥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不参与非法宗教活动;
3.身体健康,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责任心强,能够吃苦耐劳;
4.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等不良记录;
5.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6.辅警A岗为女性,年龄在18-30周岁(1993年6月11日-2006年6月11日期间出生),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放宽到高中(中专)学历;辅警B岗为男性,年龄在18-30周岁(1993年6月11日-2006年6月11日期间出生),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放宽到高中(中专)学历;
7.女性身高1.60米(含)以上,男性身高1.75米(含)以上,双眼矫正视力均在1.0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纹身、重听、色盲、口吃等,符合警务辅助人员的身体条件;
8.具备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所需的身体条件和政治考察标准;(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6月11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组织、参加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活动的;
3.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的;受过刑事处罚的;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曾因违法受到行政、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8.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4年6月13日通过南宫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14日-6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2.现场报名地点:南宫市民通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东进街邢台银行西侧100米)。
3.报名所需提供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复印首页和本人页);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暂未领取毕业证书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可持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代替毕业证书进行报名)。
(3)近期小2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
(4)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需填写《南宫市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不允许他人代办,报名表请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
4.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5.报名考务费100元。
6.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
(三)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合并为一张试卷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笔试成绩按50%计入考生总成绩。
2.笔试工作根据相关要求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及相关考试要求,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打印的《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3.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原则上不高于1.5:1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试人选。
(四)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及要求详见《体测通知单》。体能测试合格标准参照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执行。
体能测试内容:
男子组:(1)纵跳摸高≥265cm;1000米跑≤5′00″。
女子组:(1)纵跳摸高≥230cm;800米跑≤4′55″。
体能测试采取淘汰制方式进行,两项体能测试成绩均达到合格标准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
1.进入面试人员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二代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等材料参加面试。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实行百分制,时间5分钟。面试成绩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六)成绩
总成绩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总成绩,分岗位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如出现并列,依次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人员:
1.《河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中规定的人员;
2.笔试成绩较高者;
3.学历较高者。
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聘用。
六、公示
政审和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南宫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举报反映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取消资格,缺额递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
七、聘用与待遇
1.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由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对不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空缺名额同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2.用人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和考核。考核不合格或在工作中违反工作纪律,由用人单位视情节轻重出具清退意见,并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双方意愿,确定是否续签或解除合同。
3.新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试用期3个月(包含在合同期内),合同期限3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4.工资待遇。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不具备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不列编制。按国家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工伤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工资为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绩效工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进行相应调整。
八、有关要求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体能、笔试、面试、政审、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取消招聘资格,问题严重的将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南宫市民通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电话:13833927063
南宫市公安局联系电话: 15932197786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