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北邢台市南和区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07 15:47:14 来源:
邢台市南和区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0名专职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体能测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邢台市辖区户籍,政治立场坚定,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反对民族分裂,拥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忠于职守,勤勉尽责,坚决服从组织安排,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依规作出的决定和命令,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自觉保守国家秘密,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13日至2006年6月13日期间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专),(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底前取得毕业证书);
5.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口齿清楚,无残疾、纹身、重听、色盲、口吃、肥胖症等,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男性身高要求170cm及以上,女性身高要求160cm及以上(其他身体条件要求参照招录人民警察体检标准);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凡涉及到年龄、户口、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4年6月13日。
(二)招聘岗位具体条件:
具体招聘人数、学历和岗位条件等要求,详见《邢台市南和区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本人或者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4.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现役军人;
11.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河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二十一条);
12.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4年6月7日至6月12日在邢襄人事招聘网(http://www.xxrszp.com/)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13日9:00至6月17日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邢襄人事招聘网(http://www.xxrszp.com/)。
咨询电话:0319-4560696(公安局)
0319-4567155(人社局)
监督电话:0319-4560716(纪委)
3.资格初审: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工作人员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考生须在网上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网上审核交费时间:2024年6月13日9:00至6月18日中午12:00。
4.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根据报名人数,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调整该岗位招聘计划。
(3)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严格执行公开考试的有关规定。
(4)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①考生开始报名前,须认真阅读《公告》、《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参照“考生操作指南”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②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③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考生照片要求:近期蓝底证件照,应光线均匀、正面、无PS美颜、无遮挡、免冠;jpg格式,240×320像素,100kb以下。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④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将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在规定时间内,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修改,可直接进入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后,请务必返回报名状态,确保成功报名。未按期交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⑤报名交费通过网上“支付宝”支付,每人报名考务费100元。
⑥考生报名成功后根据提示自行下载打印《邢台市南和区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资格复审环节还需提供使用。
⑦凡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5.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在网上报名系统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密切关注邢襄人事招聘网(http://www.xxrszp.com)。
(三)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全过程均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组织实施。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考试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分为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三个环节,每个环节按照相应比例换算为分数,计入总成绩。
1.笔试
(1)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两科合并为一张卷,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需按照笔试准考证上各项要求参加笔试,违者取消笔试资格或成绩。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本人是否进入资格复审及最低控制分数线可登录邢襄人事招聘网(http://www.xxrszp.com/)进行查询。各岗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分岗位按不高于2:1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有违纪作弊、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设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划定,请关注网上通知。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在邢襄人事招聘网(http://www.xxrszp.com/)及时发布,需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户口本原件、复印件1份(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在同一张纸、同一页面);
(2)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同一页面上);
(3)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下载)打印页1份;
(4)近期一寸蓝底彩色免冠同版照片2张,照片背面注明身份证号及姓名;
(5)《笔试准考证》和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的《邢台市南和区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体能测试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领取《体能测试通知单》
3.体能测试
考生参加体能测试时须持《笔试准考证》《体能测试通知单》和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到指定地点集合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为:
(1)男子组:1000米(40分)、10米×4往返跑(40分)、立定跳远(20分)
(2)女子组:800米(40分)、10米×4往返跑(40分)、立定跳远(20分)
体能测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30%。体能测试任一单项为零分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评分标准参照 《河北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制定。
4.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应变能力等,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20%。面试实行当场打分,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设最低分数线,最低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得进入体检、考察。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予以公示。
进入面试的考生请及时关注邢襄人事招聘网(http://www.xxrszp.com/)关于打印《面试通知单》的通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体能测试通知单》和《面试通知单》相关资料参加面试。
总成绩合成:笔试成绩×50%+体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20%=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总成绩,分岗位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如出现并列,依次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人员:1.《河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二十二条中规定的人员;2.笔试成绩较高者;3.学历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聘用。
(四)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察参照录用人民警察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名单在邢襄人事招聘网(http://www.xxrszp.com/)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举报反映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取消资格,缺额递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
五、工资待遇
被聘用的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聘用期间按规定享受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待遇,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不含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部分),具体待遇与我区公安局现有警务辅助人员待遇相同,所需资金由区财政按月拨付。
六、人员管理
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采取劳务派遣用工模式,委托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正式合同,工资自试用期之月开始发放。(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底前取得毕业证书,再办理聘用手续,如到期仍无法取得毕业证书,按照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对待)。
聘用合同期为三年。合同期满后由公安局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的,经公安局、劳务派遣公司和聘用人员三方同意可续签合同。公安局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
合同期间,招聘人员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二)故意隐瞒禁止聘用情形或者提供虚假资格审查材料的;
(三)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四)严重违反公安机关纪律要求或者管理规章制度的;
(五)严重失职,营私舞弊,造成重大损害或者不良影响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七)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他情形。
七、特别提醒:
1.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面)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和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2.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3.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请考生报名及考试期间保持24小时电话畅通,因考生电话无法接通影响报名、考试等环节招聘工作的,后果考生自负。
2024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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