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北邯郸学院选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07 10:34:38 来源:
邯郸学院2024年公开选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一、学校简介
邯郸学院位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家优秀旅游城市、太极拳圣地、成语典故之都河北省邯郸市,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设有20个二级学院(中心),63个本科专业,涉及10大学科门类。
学校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坚持“立足邯郸,服务社会,承文育师,融导产业”的服务面向定位。拥有社科类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1个,省级重点发展学科3个,国家级一流课程2门,省级一流课程6门,国家、省级质量工程项目27个,省级教学成果奖4项,省市级科研平台20个,省级科普基地4个。近年来,获批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然基金、国家艺术基金等国家级项目30项,获得河北省科技进步奖等省级以上奖项46项。
奋进“十四五”发展新征程,邯郸学院正按照《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的建设要求,围绕努力建设新时代特色鲜明地方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的目标,推进区域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全力以赴申请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积极做好师范类专业认证,加快推进学校转型发展,不断增强服务地方能力,促进学校高质量发展。
二、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方式
采取分批考核选聘。
四、选聘范围、资格与条件
(一)选聘专业类别:
中国哲学 政治学类 经济学门类 教育学类 心理学类 体育学类 中国语言文学类 外国语言文学类 新闻传播学类 历史学门类 数学类 地理学类 统计学 机械工程类 光学工程 电气工程类 电子科学与技术类 信息与通信工程类 控制科学与工程类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 药学类 天然产物化学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 生态学类 生物学类 生物医学工程 软件工程 人工智能 基础医学类 临床医学类 中医学类 医学技术类 管理学门类 艺术学门类
(二)选聘资格与条件
本次选聘对象为博士研究生。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水平,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高度重视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能以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影响和引领学生。
4.具有优秀的学术潜质,在本专业领域发表过高水平学术论文,主持或主研过本专业领域相关课题。
5.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须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及学校的其他要求。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现役军人;
7.已在邯郸市区域内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8.按规定未满服务期限的;
9.失信被执行人;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回避制度
选聘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选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选聘程序
1.报名方式
博士研究生应聘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随时将填写好的《邯郸学院2024年公开选聘博士研究生报名表》(附件)word版、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及科研业绩材料个人简历发送到各二级学院指定报名邮箱。邮件主题:应聘二级学院名称+姓名+博士毕业院校名称+博士所学专业。
2.资格审查
学校收到报名材料后进行资格审查,并与审查合格者协商相关考核事宜。
3.考核
应聘者携带相关证件、学历学位证书或证明、科研业绩成果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考核,考核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由本人进行科研情况汇报2分钟、结合应聘专业试讲8分钟、答辩5分钟三个环节组成,其中答辩包含教师职业素质、心理健康、师德师风等方面的内容。考核结束后由专家小组对应聘者提出具体聘用意见。
4.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者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内容是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5.网上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市人社局、邯郸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6.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邯郸学院党委提出聘用意见,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邯郸学院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内约定最低服务年限8年。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且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引进待遇
(一)邯郸市人才引进有关待遇政策
参照《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2024年博硕引才公告》执行。
(二)邯郸学院引进博士研究生政策与待遇
(1)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杰出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待遇由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确定,实行“一事一议、一人一策”,年龄不超过55岁,特别优秀者经学校研究可适当放宽。
(2)学术精英发放安家费80-100万、学术骨干发放安家费60-80万、一般博士研究生发放安家费30-60万(均含邯郸市政策内部分)。具有教授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副教授及以下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者经学校研究可适当放宽。
(3)学校提供过渡房一套(三年期)或租房补贴每月1200元(三年期)。
(4)学校每年提供科研奖励2万元。
(5)入职后享受三年学校内聘副教授待遇。
(6)配备工作用笔记本电脑和打印机各一台。
(7)引进的人才若带有项目、资金,除享受政府给予的资金支持外,学校按规定给予配套资金(市级项目1:1配套、省级项目1:1.5配套、国家级项目1:2配套)。
七、其他事项
1.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考核、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拟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要在规定报到时间内完成报到手续,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须经邯郸学院批准,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3.对违反选聘纪律的应聘者,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已经聘用后查实的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4.对已经确定为选聘对象的应聘人员,在原单位工作期间存在廉洁自律问题、师德师风问题等不适合入职教师岗位的,将被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造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5.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选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审核、考核、体检和考察。
6.本方案及未尽事宜,由邯郸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邯郸学院2024年公开选聘博士研究生报名表
邯郸学院人事处联系人:姜老师
咨询电话:0310-6260529
邮箱:ssx@hd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