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邯郸市生态环境局馆陶县分局招录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2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09 14:31:36 来源:
关于邯郸市生态环境局馆陶县分局公开招录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为邯郸市生态环境局馆陶县分局公开招录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2人。
一、招录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考试和考察相结合,面向社会公开招录。
二、招录岗位及数量
邯郸市生态环境局馆陶县分局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2人。
三、招录对象和条件
(一)招录对象:
1.学历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
2.年龄要求:18周岁(2006年10月14日以前出生)以上,35周岁(1988年10月14日以后出生)以下。
3.户籍要求:具有馆陶县常住户籍。
4.专业要求:
(1)本科专业:环境科学与工程类,能源动力类,核工程类,设计学类,化工与制药类。
(2)研究生专业: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类,核科学与技术类,设计学,化学工程与技术类。
(二)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品行端正;
2、爱岗敬业,录用后能够服从组织安排,认真负责,吃苦耐劳,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及团队协作精神。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在招聘范围之内:
1、现役军人;
2、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报考;
3、已就业人员(未经现任职单位同意报考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2024年10月9日-15日)
在馆陶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uantao.gov.cn/)发布公告。
(二)报名(2024年10月14日-16日)
实行现场报名,须本人到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4日-10月16日(8:30-12:00,1:30-5:30)。
报名地点:馆陶县人社局四楼会议室。
报名材料:
1.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士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和户口页原件及复印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务必在有效期内)。
4.自行下载打印并填写《2024年邯郸市生态环境局馆陶县分局公开招录辅助性岗位报名表》,见附件1。
5.蓝底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5张。
6.已就业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函。
7.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栏中查询页。
8.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户籍所在派出所出具),需要出具《函》的见附件2扫描件,考生自行下载打印。
报名材料中1.2需现场审核原件,并留下复印件。报名材料中3.4.5.6.7.8需留下原件。
对现场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考生是否符合报名条件,提交的证件是否真实、是否符合招聘要求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笔试考试。
(三)组织考试
1.组织笔试考试(10月17日)
笔试满分100分,笔试考试成绩占总成绩60%。笔试考试时间90分钟。
笔试方式: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设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有作弊、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按不高于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面试前,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比例内空缺,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考试期间使用监控设备,全程摄像监督。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委等相关工作人员全程现场巡场监督,以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
2.公布笔试考试成绩(10月17日)
笔试考试评卷结束后,成绩在馆陶县人社局公示栏公布。按照进入面试人数和各岗位招聘人数不高于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造成岗位空缺时,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3.组织面试考试(10月18日)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考试成绩占总成绩40%。面试考试时间5-8分钟。
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
面试办法:应聘者采取抽签方式决定面试顺序,现场打分,现场公布成绩。
面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设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考试期间使用监控设备,全程摄像监督,并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委等相关工作人员进入面试考场进行监督,以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
(四)确定拟录人员
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生总成绩。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录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并公布人员名单。在县人社局公示栏公布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拟录用人员全部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凡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造成岗位空缺时,按照同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六)考察
对于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是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取消录用资格。空缺岗位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合格人员进入公示环节。
(七)公示
对拟录用人员在馆陶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签订劳动合同。
(八)录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其拟录用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一时难以查实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录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经县人社局审核并报县政府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录用人员工资待遇参照事业人员标准执行,缴纳社会保险。
五、其他事项
(一)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办理录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请考生在招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影响报考的,后果自负。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