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 北京 | 上海 | 广东 | 江苏 | 浙江 | 四川 | 福建 | 河北 | 湖南 | 内蒙古 | 甘肃 | 山东 | 贵州 | 海南 | 新疆
招聘 吉林 | 辽宁 | 江西 | 河南 | 广西 | 18luck新利app | 18luck新利appios | 青海 | 黑龙江 | 宁夏 | 陕西 | 安徽 | 天津 | 湖北 | 山西  
当前位置:首页 > 广东 > 韶关
各区县导航: 全广东 广州 深圳 珠海 汕头 佛山 韶关 湛江 肇庆 江门 茂名 惠州 梅州 汕尾 河源 阳江 清远 东莞 中山 潮州 揭阳 云浮  

2023年韶关市仁化县卫生健康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08 09:33:51 来源:

  2023年09月08日讯:经批准,仁化县卫生健康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23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301号)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相关要求详见《2023年仁化县卫生健康局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资格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包括年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工作业务能力。

  7.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截止报名结束日,即1987年9月16日(含)以后出生),部分岗位的可放宽年龄条件(具体见附件1岗位表要求)。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本科及以下学历一年,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半年),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

  对符合《韶关新时代“百团千才万匠”人才工程实施意见》规定的相应条件人员,经市委、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后,给予相应的政策待遇:

  (一)博士研究生人才津贴30万元,按照4:3:3的比例分3年发放。

  (二)硕士研究生人才津贴15万元,按照4:3:3的比例分3年发放。

  (三)协助申领“丹霞英才卡”,可享受户籍办理、安居保障、子女入学(园)、社会保险、医疗、景区、公共交通、公积金、金融等方面的便捷服务。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9月15日接受报名。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只采取网络方式报名。报考人员将报名材料按“岗位代码+姓名”编辑好邮件主题(如:A01+张三)发送到邮箱:rhwsjrsg@163.com,如需咨询报考岗位相关情况的,请在工作日的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间段拨打联系电话:0751-6355661。

  (三)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材料均需提供电子版或扫描件,报名材料不齐全或相关证件无效的,则视为不符合报考条件,不予受理报名:

  1.《2023年仁化县卫生健康局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报名表需提供可编辑电子版以及A4纸双面打印并经本人签名后的扫描件各一份。

  2.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至同一页A4纸上)。

  3.毕业证、学历学位证。

  4.在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报名时需提供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5.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定证明等材料。

  6.按照招聘岗位表要求,提供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7.《2023年仁化县卫生健康局公开招聘考生承诺书》(见附件4),经本人签名后,提供扫描件一份。

  8.本人近期清晰的正面免冠彩色照片(jpg格式)。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聘用合同亦视为无效。有伪造变造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书或工作经历证明等行为的,按规定追究个人相关责任。

  2.根据用人需求,按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3)进行专业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代码须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一致方可报名。若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可选择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中较相近的专业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五、资格初审

  组织相关人员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将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后,领取准考证及考试时间、地点等具体要求,将通过仁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http://www.sgrh.gov.cn/)进行统一公告,请报考人员密切留意。

  六、考试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形式为统一集中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即100分为满分,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二)面试

  1.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考生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资格复审具体要求、面试时间地点及形式等,也将通过仁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统一公告,请考生密切留意并自行查询了解,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若未依时或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造成的后果自负。

  2.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资格复审结果将在资格复审现场确认并告知,若进入面试的考生资格复审不通过,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3.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面试成绩将在面试考场现场进行公布,若考生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则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

  (三)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如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七、体检

  依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综合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执行。考试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具体体检时间、要求等情况,将通过仁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统一公告,请考生密切留意并自行查询了解,进入体检的考生若未按时参加体检造成的后果自负。体检结果将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考生,体检不合格人员可在收到体检结果后的3个工作日内书面申请复检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逾期不书面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需在收到体检合格通知后30天内,完成个人档案调档、政审等手续的办理,逾期不能完成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等规定,招聘单位须对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

  九、公示及聘用

  (一)体检及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仁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确定为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一、其他事项

  报考人员请按要求做好报名及考试过程中的自我健康监测,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招聘工作监督及投诉电话:0751-6355661。

  本公告由仁化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点击查看>>>

  1.2023年仁化县卫生健康局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表

  2.2023年仁化县卫生健康局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3.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4.2023年仁化县卫生健康局公开招聘考生承诺书

  仁化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9月5日

温馨提示: 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更多
相关文章

本网站内容转载自网络,版权归原网站或原招聘单位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删除。

浙ICP备2021006785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