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韶关乐昌市第二批“青年人才”暨“紧缺人才”招聘公告
2023年08月18日讯:为深入落实韶关新时代“百团千才万匠”人才工程,扎实推进韶关人才入县下乡十条措施,全面加强我市人才队伍建设,大力集聚重点领域精英人才,以高质量人才助推我市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8人,其中“青年人才”23人,“紧缺人才”15人。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乐昌简介
乐昌市地处南岭山脉南麓,毗邻湖南,是珠三角辐射内地和内陆各省区进入广东的“桥头堡”,素有“广东北大门”之称。因南越王赵佗曾在此筑“赵佗城”,故有“千年佗城”之美誉。唐朝著名诗人韩愈曾以“岭南清淑之气,自昌而始”的诗句来赞美乐昌清秀的山水风光。乐昌全市总面积2419平方公里,下辖19个镇(街道、办事处),京广铁路、武广高铁、京港澳高速、乐广高速、省道248线纵贯境内,到广州仅需1小时,到长沙1.5小时,距离韶关丹霞机场仅16公里,交通区位优势明显。全市森林覆盖率达70.64%,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优势得天独厚,张溪香芋、北乡马蹄、沿溪山白毛尖茶、九峰柰李、廊田香米等特色产品声名远播。
二、公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年龄须在18至35周岁(即1987年8月18日至2005年8月17日期间出生),其中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77年8月18日以后出生)。
(一)“青年人才”招聘对象为:具有国际公认的或经认定的国际知名学府和国家、省属重点大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且具有一定实践经验(含实习期)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紧缺人才”招聘对象为:国内或国(境)外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与学位证。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38人,其中,“青年人才”23人(教育教学类2人、 类12人、宣传文化类2人、产业科技类4人、经营管理类3人),“紧缺人才”15人,具体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及人数等详见《乐昌市2023年第二批“青年人才”暨“紧缺人才”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四、薪酬待遇
教育教学类、 类、宣传文化类“青年人才”及“紧缺人才”岗位(A01-A10,B01-B09)聘用人员列为乐昌市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执行国家及省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产业科技类和经营管理类“青年人才”岗位(A11-A15)聘用人员为民营企业人员,需与用人单位商议确定薪酬待遇。
根据《韶关新时代“百团千才万匠”人才工程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规定,对符合相应条件的“青年人才”,经上级认定后,除按月享受正常薪资待遇外,还享受以下人才待遇:
(一)取得高级职称的人才或博士研究生,人才津贴按4:3:3的比例分3年共发放30万元。
(二)取得中级职称的人才或硕士研究生,人才津贴按4:3:3的比例分3年共发放15万元。
五、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近三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
(六)在读的非应届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
(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八)韶关市现有在编在职事业单位人员;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六、报名时间与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8月23日上午9:00至2023年8月29日下午17:00,逾期不接受报名。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考生通过登录网址:https://www.sydwzk.cn/gdsglczp2023,根据提示完成网上报名、上传资料等流程。
(三)报名审核
笔试前不进行人工资格审查,采取系统自动审核方式,系统初审成功后即可参加笔试。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取消报名资格。
2.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考人员,不得报名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3.国外留学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材料。国内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中,港澳学习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材料,无法按时取得毕业资格的,不予办理后续聘用手续。其他报考人员须于面试资格审核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4.报考人员应按《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一致的岗位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目录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目录的,可选择目录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如所学专业为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旧的专业名称报考。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征询中共乐昌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5.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在2020年8月19日至2023年8月18日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报考时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凭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报考。未在系统报名阶段申报加分事项的,不予加分。
6.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通讯畅通,若因提供联系信息错误或无法及时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七、考试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民营企业岗位具体考试形式、地点、时间等由用人单位通知安排。
(一)报名确认
报考人员请于2023年8月31日0:00至9月1日24:00登录招聘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应聘人员报名不成功。
(二)打印准考证
1.自2023年9月6日8:30至2023年9月7日17:30止,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2.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考试聘用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报考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初定为2023年9月9日(具体以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须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笔试。
2.笔试主要测评基本能力,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加分后的成绩不超过100分),以60分为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乐昌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
(四)资格审核
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核,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1.审核时间、地点:见笔试成绩公告,请报考人员密切留意乐昌市政府公众信息网。
2.须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各一份复印件:
(1)准考证、报名登记表(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打印)。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至同一页A4纸上)。
(3)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暂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要提供能证明学历、所学专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4)所学专业未在专业目录所列,按相近专业报考的考生需提交相近专业证明材料。
(5)定向生、委培生,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提供所在院校和委培(定向)单位、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6)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提供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未提供的,不予加分)
(7)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面试
面试由中共乐昌市委组织部、乐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并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以60分为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面试成绩在面试时段在候分室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招聘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未达1:3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因入围面试人员面试资格被取消或自动放弃,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可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
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等在乐昌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
(六)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中共乐昌市委组织部牵头另行组织面试。
八、体检、考察
(一)体检。事业单位“青年人才”岗位和“紧缺人才”岗位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民营企业“青年人才”岗位由各企业自行组织实施。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实施。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名单在乐昌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
体检不合格人员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可书面申请复检,体检组织单位在收到复检申请10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逾期不书面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察。由各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考察依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被考察人员未在要求的时间内提供考察材料,或不主动办理个人档案调动手续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九、公示和聘用、递补
(一)公示与聘用。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乐昌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列编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递补。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申请报中共乐昌市委组织部、乐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1.报考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得聘用者;
5.报考人员不能按期办理个人档案调档、考察等手续的;
6.个人放弃聘用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十、交通补助
“青年人才”和“紧缺人才”正式聘用后,按450元/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交通补助。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成绩、综合成绩、体检名单、递补等有关事项,统一在乐昌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发布,请报名的考生持续关注。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用,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本公告由中共乐昌市委组织部、乐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四)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0751-5551073(中共乐昌市委组织部)/0751-5553318(乐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报名条件等岗位信息咨询,请考生自行联系招聘单位,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五)监督投诉电话:0751-5551066。
附件:
中共乐昌市委组织部乐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