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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招聘社会在职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18 15:59:55 来源:
  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2024年度公开招聘第二批社会在职人员的公告
 
  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是直属自然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的多学科、多功能海洋地质调查研究机构(正厅级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国家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的海洋地质调查与研究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在职人员4人,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在职人员(含博士后)。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表《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2024年公开招聘第二批社会在职人员计划表》。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符合我局应聘部门所在地关于接收在职人员的有关规定。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26日。
 
  2.报名方式:请于报名期限内登录“中国地质调查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平台”(网址:  https://www.sydwgkzp.cn/cgs/index.html#/home,推荐使用Chrome、火狐浏览器登录),仔细阅读注意事项,按照系统要求浏览招考岗位并选择报名。
 
  (二)资格审查
 
  我局根据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在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门户网站发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中,考生报名后视为认同公告所有内容,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提供的资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通过资格初审人数原则上不得低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的3倍,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经单位领导班子或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是否按照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组织面试。
 
  (三)面试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有资格参加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门户网站发布。面试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60分。
 
  面试内容:面试人员向面试专家组汇报个人基本情况,重点汇报学习和工作期间的工作和论文发表情况,以及取得相关研究的成果。汇报时间为8分钟。汇报结束后,专家组进行提问,提问答辩时间5分钟。
 
  面试过程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社会关系。面试时间另行安排。
 
  (四)考察及体检
 
  面试成绩即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综合成绩并列的可差额考察。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考察对象名单在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门户网站发布。考察对象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或未通过考察的,由我局视情况研究是否进行递补,如果递补则按照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组织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同自行放弃应聘资格。
 
  (五)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考察情况、体检结果,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招聘公告发布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七)试用期
 
  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它事项
 
  (一)聘用人员入职后按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管理,相关工资待遇等按国家和本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单位提供周转宿舍。入户广州市南沙区(需符合当地入户政策),可按照南沙新区(自贸片区)相关政策享受相应的人才待遇。
 
  (二)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真实、准确,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
 
  (三)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对未通过资格审查、面试者,不再单独通知。因应聘者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面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
 
  六、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
 
  联系人:梁老师、唐老师
 
  联系电话:020-28020759、020-28020752
 
  电子邮箱:ghjrenshichu@vip.163.com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1133号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人事教育处
 
  邮   编:51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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