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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重庆市巴南区事业单位招聘104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2-23 09:45:17 来源:
重庆市巴南区事业单位2024年第一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4名,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市内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 )机构就业,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的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不得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工作经历。
  除明确规定外,本公告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如考生连续工作时间为2023年3月至2024年2月,则视为工作经历满一年,以此类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和“特岗教师”等被招募到基层服务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具体认定结合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
  (三)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5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8年2月26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境外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按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对应专业报考,其中,境内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各学期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并最迟于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境外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所学专业、课程(含各学期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并最迟于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及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学历可分别按照全日制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学位)对待。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附件的参考目录,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考生所学专业符合其中一个专业目录即可。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附件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结合考生所学课程、专业培养目的等进行资格审查。
  (五)专业方向。
  《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对“专业”有方向要求的,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须由毕业院校依据所学学科出具相应证明和毕业成绩单。如教育学类(数学方向),教育学专业报名考生应为“数学方向”,持有“教育学”专业毕业证考生,须由毕业院校出具其所学专业学科属于“数学方向”的证明或提供毕业成绩单认定。若毕业证书对专业方向已有明确体现,则不需提供相应证明。
  (六)特别说明。
  本公告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本科以上学历,均含本科,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
  报考教师岗位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但国家和我市对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时限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公告所指应届高校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就读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按照《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规定,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目前已取得规培证的,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如有相应调整的,将通过巴南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cqbn.gov.cn/zwgk_252/rszk/sydwgkzp/zkgg/)及时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四、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提交报考申请。
  考生在2024年2月26日9:00—3月1日9:00期间,登录事业单位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rlsbj.cq.gov.cn/wsbm/rccp/Webregister/)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应仔细阅读《公告》及附件内容,按照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标准登记照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0kb)。网上报名不进行资格审查,只审核上传的电子照片是否符合要求,如因电子照片审核未通过的,须在2024年3月1日12:00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修改,重新提交。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照片一经审核通过后,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审核不通过的,不能缴费参加考试。
  所有网上报名考生均应在面试前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凡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缴费。
  除报考附件1中乙类岗位外,报考甲类和丙类岗位的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须在2024年3月1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按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确认参考。网上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考生网上缴费后,要及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核实缴费是否成功,网上报名后未缴费成功的,不能参加考试考核。
  报考附件1中乙类岗位的考生,无需缴费。
  (三)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
  除乙类岗位外,其余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比例须达到3:1。达不到3:1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巴南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备案同意后,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考生,退还其报名考务费。
  (四)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通过并成功缴纳了报名考务费的考生,可于2024年3月27日9:00至3月30日9:00登录报名系统(网址:http://rlsbj.cq.gov.cn/wsbm/rccp/Webregister/)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最终缴费人数、岗位名额递减或取消等情况将于缴费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qbn.gov.cn/zwgk_252/rszk/sydwgkzp/zkgg/)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五、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考核包括笔试(仅甲类和丙类岗位设置)和面试。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其中报考乙类岗位的考生无需笔试,报名成功后直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
  (一)笔试。
  1.笔试为公共科目笔试,包含《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50分)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150分)两科,采用闭卷笔答方式。笔试内容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执行,各岗位笔试具体科目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2.笔试时间初定于2024年3月30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时间如有调整,将在巴南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qbn.gov.cn/zwgk_252/rszk/sydwgkzp/zkgg/)发布的相关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3.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应笔试而任一科缺考或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应笔试的岗位,按照进入面试的人选与招聘岗位名额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3)应笔试的岗位,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巴南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最低可降低至1:1开考。
  4.笔试成绩等事项公布。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等事宜将在巴南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qbn.gov.cn/zwgk_252/rszk/sydwgkzp/zkgg/)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二)面试资格审查。
  1.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将在巴南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qbn.gov.cn/zwgk_252/rszk/sydwgkzp/zkgg/)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详见《面试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清单》(附件8)。
  考生若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10)。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资格审查递补。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可按报考该岗位考生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生应保持手机实时畅通,因手机号码登记错误、有效时间段内关机或未接听等原因导致未能联系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确定。若递补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递补。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考生说明原因。
  若递补进行后,甲类和丙类岗位后续环节竞争比例仍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巴南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进一步降低比例开考。
  面试资格审查后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名单将在巴南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qbn.gov.cn/zwgk_252/rszk/sydwgkzp/zkgg/)进行公示,请考生自行查询。
  (三)面试。
  面试由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面试资格审查后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名单、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等事项将在巴南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qbn.gov.cn/zwgk_252/rszk/sydwgkzp/zkgg/)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面试包括专业面试(仅甲类和乙类岗位设置)和综合面试两项。
  专业面试根据不同岗位分为试讲、试讲+专业实操两种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操作水平、专业实践能力等。其中,试讲时间为10分钟,专业实操时间以现场公布为准。专业面试的分值为100分。专业面试仅为试讲的岗位,试讲的分值为100分;专业面试为试讲+专业实操的岗位,其试讲和专业实操的分值分别为50分。
  综合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对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时间为10分钟,分值为100分。
  各岗位的具体面试项目详见附件1。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对于甲类和丙类岗位,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经招聘方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成绩等情况研究同意,可放宽开考比例。
  凡在招聘任一环节中属放宽开考比例的面试人员,其任一项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1.甲类岗位:
  考试考核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50%+专业面试成绩×25%+综合面试成绩×25%。
  2.乙类岗位:
  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面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3.丙类岗位:
  考试考核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50%+综合面试成绩×50%。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面试结束后,考试考核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巴南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qbn.gov.cn/zwgk_252/rszk/sydwgkzp/zkgg/)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时,考生属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的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对其他考生依次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应职称、相应职(执)业资格、专业面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巴南区人力社保局按规定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区级以上 机构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巴南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完成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坚持“凡进必审”“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选岗、考察中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缺额由巴南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需递补的,按照体检人选确定规则确定递补人员,且递补人员的面试各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拟聘人员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qbn.gov.cn/zwgk_252/rszk/sydwgkzp/zkgg/)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一经聘用,甲类和丙类岗位人员须在巴南区服务满3年、乙类岗位人员须在巴南区服务满6年,方能报考或交流调动到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规范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奖励表彰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事业单位公招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库。考生涉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执行。
  十、其他
  (一)本公告由巴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二)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密切注意“巴南区人民政府网”发布的各环节相关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等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四)报考条件、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咨询:区教委,023-66232931;区卫健委,023-66243318;区人力社保局,023-66239580。
  (五)网上报名、考试考务咨询电话:023-66233928。
  (六)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18580293292。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附件:1. 附件1:重庆市巴南区事业单位2024年第一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2. 附件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4月).pdf
  3. 附件3: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pdf
  4. 附件4: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docx
  5. 附件5: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docx
  6. 附件6: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doc
  7. 附件7: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23修订版).xls
  8. 附件8:面试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清单.docx
  9. 附件9:巴南区事业单位2024年第一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doc
  10. 附件10: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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