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北京市平谷区农业中关村学校招聘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15 11:13:39 来源:
北京市平谷区农业中关村学校2024年第一批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稳步推进北京市平谷区农业中关村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现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1个岗位,计划招聘教师1名。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三)招聘人员范围
应届毕业生:
1.国内学历: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培养方式为非定向)及两年内离校未就业毕业生。
2.国外学历:2023年1月1日至报名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应届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就读最高学历期间及毕业后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且未缴纳社会保险的毕业生。
(四)非京籍人员引进要求:
非京籍应届毕业生:须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京人社毕发〔2021〕22号)或《北京市促进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和工作暂行办法》(京政发〔2009〕14号)。
最终结果以北京市级相关部门审批为准。
(五)年龄要求:
硕士研究生30周岁及以下(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六)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招聘。
(七)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有关规定。
(八)其他条件见附件1《北京市平谷区农业中关村学校2024年第一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及条件》。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及资格初审、资格复审、考试、考核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3日 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现场报名地址:北京市平谷区农业中关村学校(北京市平谷区峪口镇峪口西大街50号)。
2.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北京市平谷区农业中关村学校2024年第一批教师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考生填表后打印并签字)。
(2)《参加北京市平谷区农业中关村学校2024年第一批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
(3)本人有效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需复印首页和本人页,集体户的须提交本人页原件,集体户首页和本人页复印在一张纸上并加盖集体户管理部门公章。
(4)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5)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国内学历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院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取得国(境)外硕士学位的,还需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最高学历毕业后无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7)教师资格证书。岗位条件中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报考人员可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同时提供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对报名人员要求:报名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完整、准确。报名信息一经审核通过不得修改。提交的每张复印件上均须手写“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本人签字,写明日期。
4.招聘单位负责受理报名并对报名人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的专业知识及专业素养进行综合测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2.面试时,考生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
3.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如面试成绩分数相同,则以面试主考官的成绩确定名次,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
4.面试结束后,考生可登录平谷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bjpg.gov.cn)查询成绩。
(四)考核体检
1.招聘单位对拟聘人选在校学习表现、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核。
2.按照考试和考核结果,统一组织拟聘人选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费由拟聘人选个人负担。
3.考核、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确定考核、体检人员。
4.拟聘人选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查,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复检费用由复检人员个人负担。
(五)公示和聘用
1.体检结束后,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递补。
2.公示期满无异议,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非京籍人员待审批通过后方能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10年。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须严格坚持公开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格遵守回避制度,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行为发生,对违反考试规定及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五、报考人员须知
(一)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报考人员要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真实有效,联系畅通。因报考人员电话联系不畅等造成无法通知报考本人、影响考试成绩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各个环节中办理相关手续时,须在招聘主管单位规定时限内按要求完成,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者视为报考人员自动放弃。
(四)拟聘人选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未取得岗位条件中要求的毕业证书、相应的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书,取消聘用资格,档案转入相关人才存档部门。
(五)咨询电话:61906037监督电话:69982941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中共平谷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北京市平谷区教育委员会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