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岗位 名称 |
岗位 代码 |
拟招 聘数 |
招聘要求 |
备注 |
学历 |
专业 |
年龄 |
工作经历 |
其他 要求 |
综合执法岗 |
01 |
2 |
本科及以上 |
土木类(0810) 建筑类(0828)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0825) |
40周岁及以下 |
具有5年以上大型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市政、园林、污水管网管理工作经历 |
因岗位特殊性适合男性报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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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岗 |
02 |
1 |
工程管理(120103) 工程造价(120105) |
45周岁及以下 |
具有3年以上工程造价、预结算工程审计工作经验 |
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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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包含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对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htz.bengbu.gov.cn/)发布。
(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6日9:00--7月22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在报名期限内,报考人员登录网上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系统(https://ksbm.vip),注册个人账户并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本公告和诚信承诺,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相关材料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并确保所填、所用信息真实、准确。
3.报名须知:报考人员登录进行报名,报名前签署“诚信承诺书”,提供有效通信方式。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真实、准确,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参加考试。招聘期间,考生须提供有效通信方式,并确保联络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4.网上资格审查: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有关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5.查询与修改信息:报考人员报名后,于7月22日18:00前可随时登录网上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系统(https://ksbm.vip)查询网上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于7月23日16:00前修改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信息。
6.网上打印资格复审表与现场资格复审: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人员,请于7月24日12:00前登录网上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系统(https://ksbm.vip),打印资格复审表,并于7月25日、7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至蚌埠市绿地珠峰大厦A座5层506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与网上报名时提交的信息一致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学信网学历证明。专升本须同时提供大专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另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工作经历认定材料: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审查时验原件、收复印件);
⑤自行打印《现场资格复审表》(登录网上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系统(https://ksbm.vip)下载打印)等材料。
注意:相关材料不全不予受理现场资格复审。
7.现场资格复审通过人员,须现场缴纳面试费用80元(缴费标准根据省物价局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并领取面试通知书,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若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缴费和领取面试通知书,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气质等适合招聘岗位须具备的必要素质及潜能。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为70分,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
面试成绩在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htz.bengbu.gov.cn/)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则党员、退伍军人优先,若非党员、退伍军人或同为党员、退伍军人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将统一组织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取得体检结果3日内本人可以书面提出复检要求(不包括只允许当场复检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2.考察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不予递补。
(五)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予以聘用。
五、聘用与待遇
新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试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满合格,予以正式聘用,由区人才中心与新进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工作服务期初次签订2年合同。工作服务期初次签订2年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和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从工资里扣除由本人承担),录用人员享受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六、相关事宜
(一)拟聘用人员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蚌埠高新区人社局办理报到手续,若不按规定时间进行报到,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报到时须携带毕业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如果相关证书材料与考核时提供的复印件不符,单位可以拒绝办理报到手续,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相关资格。
拟聘用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拟聘用前在职人员需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二)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本公告由蚌埠高新区人社局负责解释,区纪工委全程参与监督。后续相关信息在蚌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htz.bengbu.gov.cn/)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登录查询、查阅。
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0552-4099339
监督电话:0552-4098110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552-3286212;
(工作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00)
特此公告。
蚌埠高新区人社局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