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市定海区教育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10 13:15:00 来源:
舟山市定海区教育局关于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快定海教育事业发展,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要求,舟山市定海区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岗位职责
定海区教育局办公室文员,主要负责起草、修改各类报告,完成办公室日常事务及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及以下(自公告发布之日算起); 2.有较强的语言文字功底,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沟通表达能力,工作主动,有责任感及团队合作意识。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及时间。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于2024年9月17日前填报相关信息,并将报名所需材料拍照,按以下顺序放入到同一个word文本中,命名为“定海+应聘岗位+姓名”,发送至指定邮箱:dhjyjrsk402@126.com。
2.报名所需材料:(1)《舟山市定海区教育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3)学历学位证书;(4)能反映个人能力和业绩的相关资料,如获奖证书等;(5)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等。
3.资格初审。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信息填写必须完整、准确。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考试资格。报名材料不全或提供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将通过报名邮件回复方式向考生反馈,并于2024年9月18日通过定海区人民政府网站/子站导航/区教育局/组织人事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4.资格复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请于2024年9月19日下午2:30-5:00到定海区港务码头港务大楼1805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提供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2张。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笔试时间暂定为2024年9月20日上午9:00-11:00,具体地点及注意事项将于资格复审时告知。笔试主要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等。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进行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的时间、地点等事项将另行通知。
3.总评:按照“笔试60%+面试40%”办法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三)体检和考察
参照“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体检”要求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按照“舟山市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入职人员”要求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将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及聘用
1.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舟山市定海区教育局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时间上岗。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签订劳动合同。
四、其他事项
1.凡在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招聘环节中,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考试等资格。
2.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定海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2020553,监督电话:0580-2023625。
舟山市定海区教育局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