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市定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12 11:22:25 来源:
舟山市定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舟山市定海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管理办法》(定党政办发〔2018〕40号)、《舟山市定海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外用工人员规定(试行)》(定人社发〔2018〕29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舟山市定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单位 |
岗位类别 |
具体岗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户籍要求 |
专业要求 |
所需资格条件 |
备注 |
定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管理辅助 |
文书 |
1 |
大专及以上 |
舟山户籍或舟山生源 |
不限 |
具有较好的文字写作及协调沟通能力,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处理公文业务 |
35周岁以下(即1988年8月19日以后出生) |
定海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 |
工勤服务 |
驾驶员 |
1 |
大专及以上 |
舟山户籍或舟山生源 |
不限 |
具有C1驾照及以上驾照 |
40周岁以下(即1983年8月19日以后出生) |
二、招聘原则及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择优录取。
三、信息发布平台
定海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inghai.gov.cn/)公示公告栏。
四、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3.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4.学历、户籍、专业及年龄等要求具体见招聘计划表格。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 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8月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定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定海区环南街道顾家桥新村20幢51-54号3楼303办公室)。
3.报名时携带材料:报名时应携带填写好的《定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定海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和岗位资格条件所需证件等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留存报名处),一寸免冠照片两张。
在报名之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力、学位。
(二)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报名后两天内(双休日除外)。
2.审查内容:主要审查报名者相关资格材料。
3.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接收资格审查结果及未通过理由。对符合报考条件者发放准考证,发放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合格报考人数应达到招聘计划的3倍,报考人数不足3倍的,将核销招聘计划。
4.资格审查由定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谈+面试的形式。如报名合格人数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30倍以上,则增加面谈环节。面谈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根据面谈成绩由高到低按1:6进入面试环节,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面试环节。如报名合格人数为招聘岗位计划数30倍及以下,直接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能列入体检和考察对象。考试方式、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并按要求进行入职职工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的,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后,按照规定进行公示。公示合格人员,由定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委托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公示不合格人员,由定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告知本人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待遇
收入待遇按照定海区行政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相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相关要求
(一)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组织实施部门的安排。对有下列行为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相应考试或聘用资格者。
2.应聘人员在面试过程中等作弊者。
3.有其它违纪情形者。
(二)各招聘环节由定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实施。
(三)公告未尽事宜,由定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80-8170105
舟山市定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舟山市定海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
202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