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编外用工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15 16:01:08 来源:
     
     
     
     
     
      
      舟山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编外用工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编外工作人员(用工方式为劳务派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犯罪等不良行为记录;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操守,责任心、组织纪律性较强;
      
      
      
       3.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史,服从用人单位正常工作时间外的值班、加班及出差等安排;
      
      
      
       4.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优先。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4.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息记录的;
      
      
      
       5.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情形。
      
      
      
       二、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
      
      
      
       
        
         
          | 序号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年龄要求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岗位要求 | 
         
          | 1 | 普通辅助 | 4 | 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1988年7月15日后出生) | 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工作态度端正、认真负责,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及日常办公软件,具有较好的文字写作能力和协调沟通能力。 | 
        
       
       三、信息发布平台
       
      
      
      
       (二)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网站:https://port.zhoushan.gov.cn/
      
      
      
       其中,引才云网站作为发布招聘公告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21日下午17:00止,逾期不予受理报名。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网上报名,需将报名材料扫描成PDF格式,发送至报名邮箱zsghzp@126.com,邮件主题设为“应聘岗位+姓名”,联系人:施先生,联系电话:0580-2067553。
      
      
      
       3.报名材料:报名材料要求完整、齐全。
      
      
      
       (1)本人签名的报名表(粘贴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详见附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
      
      
      
       (4)专业技术证书(如有);
      
      
      
       (5)退役军人请提供有效证明。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报名合格人员名单。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将以短信或电话形式通知报名合格人员,未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弃权。
      
      
      
       (三)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的形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结束后,在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成绩相同的,则进行加试。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及考察
      
      
      
       入围体检的人员将统一安排到有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参加入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体检合格的入围考察环节。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将在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工作由舟山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组织实施。
      
      
      
       (五)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者,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引才云和舟山市港航和口岸管理局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委托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均不再递补。
      
      
      
       五、薪酬待遇
      
      
      
       按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相关规定执行,缴纳“五险一金”。
      
      
      
       六、其他
      
      
      
       (一)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报到、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主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凡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2067553,监督电话:0580-2067187。
      
      
      
      
      
       舟山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