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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温州市平阳县部分事业单位第二批引进高层次及紧缺急需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02 08:24:48 来源:

  2023年11月02日讯: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平阳县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及紧缺急需人才2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数量及对象

  引进单位、岗位及专业要求详见《2023年第二批平阳县部分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及紧缺急需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1)。

  引进对象:

  第一类:001岗位引进对象为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具备国外高校同等学历学位的博士研究生。该岗位采取随报随考方式,不受专业限制,可以一事一议,以“双向选择”的方式,由中共平阳县委组织部、中共平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后统筹确定录用人员的具体单位。该岗位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第二类:002-010岗位引进对象为具备国内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

  上述两类引进对象如是留学归来的硕士或博士研究生的,要求所取得学历、学位的毕业院校须是列入最新一期ARWU、THE、QS、U.S.Eews世界大学榜单排名前200位的高校(附件2)。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人员可以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引进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3.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1987年11月1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1983年11月11日以后出生。

  4.国内高校2023年应届硕士研究生须在2023年11月1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国(境)外高校的硕士研究生须在2023年11月1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

  1.现役军人、平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不能报考;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引进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1日至11月14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001岗位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时间起止问题和证书证件(证明)取得时间的计算时间截止到考生实际报名的前一天。001岗位采用随报随考方式,直至完成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报名人员应于规定的时间将报名相关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压缩文件命名为“姓名+毕业院校+专业+学历”,如李四+浙江大学+土木工程+硕士研究生)发送至各用人单位公布的电子邮箱,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人员电子邮件发送成功后,需收到各单位报名电子邮箱的回复邮件才确认本次报名受理成功,请报名人员注意。若出现技术原因,报名受阻,请及时电话联系各用人单位。

  2.报名所需材料:

  (1)《平阳县引进人才报名表》(附件4)(请下载填写后提交word电子稿及含有本人手写签名和免冠近期彩照的扫描件),二寸免冠近期彩照(电子版)。

  (2)提供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户口簿、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学信网中下载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从学信网中下载打印)、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3)职称证书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个人荣誉和奖励证书、发表的论文或取得的科研成果证明等材料扫描件。

  (4)平阳县外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参加本次招考的书面意见。(附件6)。

  (二)资格初审

  按报名条件要求,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如个别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过多,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以面谈的方式进行初选并按一定比例确定拟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暂定11月18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及面试

  参加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考生需提供报名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70分为合格分,低于70分(不含7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面试后将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若遇招聘比例内面试成绩相同的,则另行加试。加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具体时间以各用人单位通知为准,面试结果将在“平阳人才网”(http://www.pyxrc.com)上公布。

  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专业资格审查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zsml/zyfx_search.jsp)“硕士专业目录查询”进行审查。(附件3)专业审查以毕业证书所注明的专业为准。国(境)外学历学位有关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如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相似的,由报考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学校证明等佐证资料,证明确实相近、相似的,用人单位本着“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进行审查认定。

  (四)体检、考核

  体检和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体检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在平阳人才网上通知),携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体检、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核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空缺体检、考核资格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递补人员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分)。

  (五)公示、聘用、递补

  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平阳人才网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统一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考生凭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办理相关手续,不能按时提供报名时所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将取消聘用资格。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或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相应岗位不再另行递补。

  四、其他说明

  (一)后续有关此次人才引进相关信息将在平阳人才网(https://www.pyxrc.com)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二)户籍要求为“浙江省”的岗位,可报考的对象为:浙江省内各县(市、区)户籍的人员(以2023年11月11日户口所在地为准),浙江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浙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浙江生源2023年应届毕业生。

  截止到2023年11月11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资格审查环节贯穿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或在招聘过程的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文件不相符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因相应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五)报考时所使用的学历学位需相对应。

  (六)办理聘用手续前,考生需将个人档案转入平阳县人才市场管理中心,逾期未转入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此次招聘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正式工作人员,在平阳县最低服务期年限为5年。

  (七)现役军人、平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不在引进对象范围。

  (八)涉及机构改革的单位,如机构改革后“引进单位”名称变更的,则以机构改革后的单位名称为准。

  (九)此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此次考试的辅导培训班。

  (十)引进人才的相关优惠政策见附件5,若与平阳县其他引才政策不一致,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兑现。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中共平阳县委组织部、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7-581235280577-58123530

  附件:1.2023年第二批平阳县部分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及紧缺急需人才岗位需求表

  2.ARWU、THE、QS、U.S.Eews世界大学榜单排名前200位高校名单

  3.专业目录

  4.平阳县引进人才报名表

  5.《关于印发<平阳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若干规定>的通知》(平委人办〔2021〕16号)

  6.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中共平阳县委组织部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1日

温馨提示: 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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