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天台县 单位面向2025届应届毕业生校园招聘18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20 13:52:52 来源:
天台县
单位面向2025届应届毕业生校园招聘公告(第二场)
为促进
事业高质量发展,天台县拟招聘2025届医学类高校优秀毕业生到我县
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天台县
单位面向2025届应届毕业生校园招聘(第二场)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县级
单位招聘对象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不含独立学院、不含专升本),院前急救医师、影像医师岗位放宽至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类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8年11月以后出生);
3.户籍不限;
4.在校期间无不良记录,同时须按期取得毕业证书且具有相应专业学历学位。
(二)基层
单位招聘对象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8年11月以后出生);
3.户籍不限;
4.在校期间无不良记录,同时须按期取得毕业证书且具有相应专业学历学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和地点:
(1)邮件报名时间:11月20日12:00至11月26日12:00(各招聘单位邮箱详见附件1);
(2)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11月30日上午9:00-11:30。
(3)现场报名地点:浙江中医药大学。
2.报名方式
根据附件1要求选择邮件报名或现场报名,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1)邮件报名:应聘者在报名时间内发送报名材料至各用人单位指定邮箱,邮件主题和pdf件名称统一为:姓名+报考单位+岗位。请将下述①-③项材料按序整理成一个清晰的pdf扫描件作为报名材料:
①校园招聘报名表(附件2);
②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面);
③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等;
现场报名:应聘者在报名时间内现场提供“资格复审”环节要求的相关材料及1寸照片2张。
3.资格初审
非现场报名的应聘人员报名后,招聘单位对其是否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二)资格复审
时间:2024年11月30日上午9:00-11:30,地点:浙江中医药大学
所有报考人员需现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1寸照片2张(同“邮件报名”要求,务必按序整理成册),并出示相应原件供审核。
应聘人员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所提供材料不全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招聘单位有权在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开考比例
岗位开考比例为1.5:1,各岗位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数。
(四)现场考试
1.考试时间:2024年11月30日,具体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本科岗位考试:分笔试和结构化面试两部分。笔试内容包括医学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
(1)根据笔试成绩按高分到低分原则以1.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遇末位笔试成绩并列,则同时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60分以下,直接淘汰。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如遇考生总成绩并列,笔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
3.研究生岗位直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60分以下,直接淘汰。
(五)签约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以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员。如遇有应聘者放弃签约,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可在考试合格人员中实施递补。
基层
单位招录人员统一与天台县人民医院医共体签订就业协议,按实际情况分配。
(六)资格复审
签约毕业生须在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将原件交招聘单位审核,不能在2025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取消聘用资格。
(七)体检
统一组织实施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在体检工作实施前,若国家有关部门对体检标准或程序出台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录)用。
(八)考察
资格复审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天台县卫健局组织实施。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如有违纪处分及违法记录的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聘(录)用。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九)公示和聘(录)用
对资格复审、体检及考察都合格的拟聘(录)用人员在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录)用。
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不含规培时间)。
四、其他
(一)资格核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本人填报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骗取资格,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及聘(录)用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二)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不在所列专业范围,但所学方向相同或相近的,须向天台县卫健局提供所学课程等证明材料,最后以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天台县卫健局共同审核为准。
(三)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但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延期至取得相应资格后办理转正定级。录用二年内仍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所列应当回避情形的职位。
(五)未尽事宜由天台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附件1、天台县
单位面向2025届应届毕业生校园招聘计划(第二场).xlsx
附件2、天台县
单位面向2025届应届毕业生校园招聘(第二场)报名表.doc
天台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