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台州市路桥区委社会工作部选调(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19 14:37:48 来源:
2024年台州市路桥区委社会工作部公开选调(聘)的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调(聘)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聘)职位和人数
路桥区委社会工作部公务员2名。
路桥区委两新工作中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2名。
路桥区社会治理中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
二、选调(聘)范围
公务员岗位选调范围为人事关系在路桥区的公务员。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岗位选调范围为人事关系在路桥区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事业岗位选聘范围为人事关系在路桥区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人员。选聘对象不包含学校(含幼儿园)、医疗机构正式在编人员。
三、选调(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奋敬业,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3.区级机关新录用的公务员,应在同一机关工作满3年(含试用期);镇(街道)机关新录用的公务员,应在镇(街道)机关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公安系统的公务员,应在公安岗位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
事业单位新录(聘)用人员,在同一单位工作满3年(含试用期);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人员,在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通过招生招聘并轨方式为基层事业单位定向培养的人员,按协议执行最低服务年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到新单位后工作满1年。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单位人员有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以及其他选调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聘):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尚无结论的;尚处于党纪处分或政务处分影响期的;人事档案涉嫌涂改造假,或者“三龄两历一身份”(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在重大疑点的;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转任到现工作单位未满1年的;其他不宜报考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9至4月29日,工作日上班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报名地址:路桥区社会治理中心404室(桐屿街道龙栖街291号)。联系电话:0576-82238556。
3.报名材料:现场报考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认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路桥区委社工部公开选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如报考人员与选调(聘)计划比例不足3:1,则根据报考人数按比例相应核减选调(聘)人数。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笔试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参加笔试人数应符合规定的最低开考比例,不足规定比例的,按比例核减或取消相应职位选调(聘)计划。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须提供原单位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的报名表。
根据笔试成绩,各职位按1:3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三)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根据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比例确定考察人员。
考察由选调(聘)单位主管部门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进行。经考察,若人选存在政治上不符合要求、不适宜岗位所需基本条件等情况,可取消选调(聘)资格。因考察对象自动放弃或考察结论不宜录用的,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
根据总成绩和考察情况,选调(聘)单位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对拟选调(聘)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办理转任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调(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交流调动手续。
五、有关事项说明
(一)年龄、工作年限、相关资历等时间计算,均截止至2024年4月29日。
(二)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表。如有虚假填报,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聘)资格。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路桥区委社会工作部负责解释。
中共台州市路桥区委社会工作部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