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77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03 14:26:30 来源:
【公告】台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台州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对象及要求
(一)招录岗位
台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77名,其中勤务辅警66名、文职辅警11名。具体岗位要求见《台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事业,具有较强的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纪律观念强。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心条件和工作能力。
3.五官端正,体表无纹身,双眼矫正视力4.8以上。
4.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5.一般岗位要求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以后出生),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部分岗位年龄可放宽,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6.下列人员应聘辅警的,其学历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并可以优先录取: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病故军人遗属;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转退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人员;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人员。
(三)下列情形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4.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5.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二、招聘程序与办法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通过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治考察、公示等程序确定招聘对象。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5日至4月17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
2.报名地点: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车管所一楼大厅(台州市椒江区机场北路451号)。
3.报名时需携带材料:
(1)纸质报名表(详见附件5,自行打印填写并签字确认)
(2)本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双面复印)
(3)户口簿及其复印件(户主及本人页)
(4)学历、学位证书及其复印件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6)个人征信报告
(7)报考岗位需要的资质证明和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在职警务辅助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由所在科所队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并经所在县级公安机关政工部门盖章同意)。本次招聘岗位按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岗位,将酌情核减。
请有意向报考人员先将《台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5)电子文档填写完整并发zzb2055@163.com邮箱,台州市公安局将开展预审,报考资格认定最终以现场审核为准。笔试、体能测试、面试等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笔试
笔试范围主要包括时事政治、基本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和文字写作,时长120分钟,满分100分,考试采用闭卷形式。部分岗位加测专业技能;应急处突、驾驶员岗位不参加笔试,详见《台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体能测试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5比例确定体能测试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同分人员一并进入体能测试环节。一般岗位测试项目为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此项测试为达标项目,不达标人员不列为面试对象,标准详见附件3。应急处突岗位全部报考人员进入体能测试环节,项目为100米、2000米、引体向上(每个项目只测1 次),体测成绩从高到低按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单项合格分为35分,单项有不合格的不列为面试对象,具体标准详见附件4。
报考人员体能测试前要进行适当锻炼,评估身体状况,有身体不适应的应慎重参加测试,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面试
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按照通知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得列为体检、考察对象。参加面试人员不能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于招聘计划的比例等于或低于1:1),应试者的面试成绩低于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的,可不列为体检和考察对象。
(五)体检
按笔试成绩(部分岗位有加测的,取笔试和加测成绩平均分,驾驶员岗位为专业技能测试分数)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成总分,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应急处突岗位总成绩=体能测试平均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对象(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入围体检对象按附件2标准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放弃体检或体检结论不合格的,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政治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政治考察对象。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是否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以及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
(七)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1.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决定不予聘用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被聘用人员接到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3.经笔试入围面试,且面试成绩合格的未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的除外),征得本人同意后,纳入台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备选库。用工单位有岗位空缺的,可从备选库中按不低于1:3的比例组织面试,并按照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招聘。备选库有效期截止至下一期公开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三、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结果在台州市公安局门户网站(gaj.zjtz.gov.cn)和“台州公安”“台州交警发布”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公布,请报考人员关注。整个招聘过程,报考人员须保证通讯畅通,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招聘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招聘条件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
3.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主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核查处理。
监督电话:0576-88212587、0576-88212048。
4.本次招聘工作具体咨询方式:详见《台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的咨询电话栏。
5.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对违反招聘规定、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考资格。
6.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招考相关项目测试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台州市公安局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