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文理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绍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绍政办发〔2016〕64号)及《绍兴文理学院公开招聘专任教师、辅导员、其他专技人员和行政管理人员实施办法》(绍学院党办〔2021〕2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工作需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录用人员列入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报备员额制管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绍兴文理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一所全日制综合性本科院校,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2.具有或将取得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工作经历等条件,其中招聘岗位起点学历、学位要求为:研究生、硕士学位。
3.国内毕业的,要求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情况为准);国(境)外毕业的要求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4.本次招聘不限户籍范围;年龄18到30周岁(1993年4月23日至2006年4月22日期间出生)。
5.“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是指国内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国(境)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是指毕业时间或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时间在2024年的人员。下列情形者视同对待: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同期毕业并可在2024年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6.非“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专任教师岗位的应具有在业内从事本专业相关工作的经历经验,能指导学生的专业实践、实训活动。工作经历以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以及相应的社保缴纳凭证为准,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见习等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7.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本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岗位及其他要求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性别 |
专业要求 |
其他要求 |
教师教育学院游泳专任教师岗位 |
1 |
不限 |
本科:体育学类 硕士研究生:体育教育训练学、运动人体科学、民族传统体育学、体育人文社会学 |
具备游泳项目运动员等级标准为一级及以上。 |
教师教育学院健美操或体操专任教师岗位 |
1 |
不限 |
具备健美操或体操项目运动员等级标准为一级及以上。 |
教师教育学院田径专任教师岗位 |
1 |
不限 |
具备400米以下短跑项目或跨栏项目运动员等级标准为一级及以上。 |
兰亭书法艺术学院书法专任教师岗位 |
1 |
不限 |
本科:不限 硕士研究生:美术学、美术、中国书画、美术与书法 |
1.硕士研究生美术学专业为书法方向。2.书法作品须在省级及以上书法家协会主办的书法专业展览中获奖,未设等级奖的优秀奖等同于获奖;或在中国书法家协会主办的三年一届的中国书法兰亭奖(书法创作类)入展;或在中国书法家协会主办的四年一届的全国书法篆刻展(综合性书法篆刻)入展。 |
上虞分院美术专任教师岗位 |
1 |
不限 |
本科:美术学 硕士研究生:美术学 |
本科、硕士研究生专业均为绘画方向。 |
数理信息学院实验员岗位 |
1 |
不限 |
本科:微电子科学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 硕士研究生: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电子信息 |
|
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实验员岗位 |
1 |
不限 |
本科:不限 硕士研究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电子科学与技术类、信息与通信工程类、软件工程类、控制科学与工程类、网络空间安全类 |
辅导员 |
岗位1 |
8 |
男 |
不限 |
须同时满足: 1.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党员); 3.有主要学生干部经历。 |
岗位2 |
8 |
女 |
岗位3 (上虞分院) |
1 |
男 |
岗位4 (上虞分院) |
1 |
女 |
岗位5 |
4 |
男 |
岗位6 |
4 |
女 |
注:
1.“主要学生干部”是指在本硕就读期间曾任以下学生干部职务:全国、省、市青年联合会主席、副主席或常委;省、市、校、院青年志愿者联合会主席(会长)、副主席(副会长);校(院系)团委(分团委)副书记、部长;校(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部长;学生党支部书记、班长、班团支部书记。
2.“其他要求”中的获奖及入展证明、取得的资格证书、中国共产党党员入党时间、主要学生干部经历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4月23日。
3.专业按照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4.专任教师、实验员岗位专业要求:本科、硕士专业须同时满足。
5.辅导员岗位5、6工作地点在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组织报名。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
1.网上报名
时间:2024年4月23日上午10:00-4月30日上午10:00。
应聘人员进入绍兴文理学院人才招聘系统(http://apply.usx.edu.cn)进行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4月24日上午9:00-4月30日上午12:00。
资格初审期间,应聘人员应登陆绍兴文理学院人才招聘系统及时查询初审结果以及未通过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选择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推出岗位数与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之比应达到1:3,未达到该比例的,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本岗位招聘(相关信息可在绍兴文理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usx.edu.cn/查询)。2024年4月30日下午17:00前,原报考岗位被取消但已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可再次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
因国(境)外高校专业名称与专业目录名称有一定差异,相近相似专业具体由学校把关。
根据报名情况,对通过资格初审人数1:5及以下的岗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绍兴文理学院人事处网站相关公告。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实际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本岗位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该岗位已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在资格审查现场改报其它符合应聘条件的岗位。
因应聘人员本人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或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报名。
3.打印准考证
开始时间:2024年5月9日上午9:00。
应聘人员在人才招聘系统中打印应聘报名表与准考证。已打印准考证的,取得笔试资格。
(二)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组成,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各占50%计入总成绩。
1.笔试
时间:2024年5月12日上午9:00-11:00。
内容:专任教师、实验员岗位测试高校教育相关知识。辅导员岗位测试辅导员岗位相关知识。
应聘人员必须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参加笔试。如应聘人员未参加笔试,视作放弃应聘资格。笔试成绩将于5月28日之后通过绍兴文理学院人事处网站进行公布。笔试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
2.资格复审
时间:2024年5月31日上午8:30-12:00。
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对象根据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3倍确定,不足3倍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经复审合格的人员具有参加面试资格,可领取面试通知书。本人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参加资格复审而空缺的岗位不再安排递补。
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国
<境>
外留学人员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本硕阶段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应聘报名表、身份证件、入党证明材料(限辅导员岗位)、主要学生干部经历证明(限辅导员岗位)、获奖及入展证明(限兰亭书法艺术学院书法专任教师岗位)、资格证书(限教师教育学院专任教师岗位)、专业方向证明材料(限兰亭书法艺术学院书法、上虞分院美术专任教师岗位)、工作经历证明(限非“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专任教师岗位)等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
境>
若在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人员,国内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须提供书面说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入学证明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若应聘人员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应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材料,不能提供的,视作不符合应聘要求。
3.面试
应聘人员按面试通知书载明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准时参加面试。未准时到达规定地点或不能及时提供面试通知书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应聘专任教师岗位者须同时携带术科水平测试所需相关用品参加术科水平测试,具体详见绍兴文理学院人事处网站相关公告。面试形式和内容如下:
(1)专任教师岗位:教学能力测试和术科水平测试;教学能力测试和术科水平测试满分均为100分,其中任一成绩低于60分的均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教学能力测试成绩×50%+术科水平测试成绩×50%。
(2)实验员岗位: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的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及技能。
(3)辅导员岗位: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的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相关业务知识与拟聘岗位匹配度等综合能力和素质。
实验员岗位、辅导员岗位的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公布成绩
考试完毕,根据本招聘公告计算总成绩并予公布,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四)体检、考察
体检对象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参照《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无特殊原因,未按期参加体检或复检者(特殊原因需提前向绍兴文理学院人事处提出书面报告),视同放弃体检或复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由人事处负责,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录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有问题反映的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未能在公告要求时间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将取消聘用。
因在体检、考察、公示、录用中放弃或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截止2024年7月31日)在该岗位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录用人员与我校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辅导员岗位聘用人员入职后由学校统筹安排工作岗位,须入住学生公寓3年。
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取消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报名材料或信息不实,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或通过伪造、涂改证件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扰乱报名秩序和招聘工作安排的;
2.在公开招聘考试中违反人事考试纪律的;
3.在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或串通他人隐瞒事实,妨碍考察工作正常进行或影响考察结论的;
4.故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病史,或在体检过程中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通过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方式进行作弊,影响体检结论的;
5.攻击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或网上报名系统,扰乱公开招聘秩序的;
6.招聘结果公布后,为达到个人目的,造谣诽谤,恶意举报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7.有其它严重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符合条件情况的,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其它学历学位报名。
(四)确定录用人员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报到,并正式上岗工作。逾期未报到的或不能按期正式上岗工作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咨询电话:0575-88341068;监督投诉电话:0575-88336625。
(六)通讯地址:绍兴市环城西路508号,邮编:312000。
(七)本公告由绍兴文理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绍兴文理学院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