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国动办选聘工作人员3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07 11:33:53 来源:
浙江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国动办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浙江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国动办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
浙江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国动办为正厅级单位,加挂浙江省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单位位于杭州市西湖区宝石一路4号。
二、选聘岗位、条件和待遇
(一)需求计划。本次选聘3人。岗位名称及具体要求详见选聘岗位表(附件1)。
(二)选聘对象。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报名。
(三)资格条件。报考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良好;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3.具备岗位所需的政治面貌、学历(学位)、技能条件等;
4.身体健康。
三、岗位待遇
新选聘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正式聘用后,为劳务派遣公司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至我办,由使用处(单位)具体管理。具体待遇以签订合同为准。
四、选聘程序
1.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填写报名表发送到报名邮箱365278703@QQ.com(附件2)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根据选聘岗位所需条件核对报名人员的报名登记表,进行资格初审。
3.面谈。主要考查岗位匹配性、适应能力、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等。必要时可组织综合素质测试和专业技能测试。
面谈前,入围人员应携带报名表(贴照片)及身份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应聘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面谈。本人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
4.体检和考察。面谈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指定医院体检合格后作为正式聘用人员。
5.报到并办理入职手续。确定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不再保留其聘用资格。人事处会同劳务派遣公司办理有关入职手续,并签署保密协议及保密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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