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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专任教师3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09 09:13:00 来源: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专任教师3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前身为创建于1914年的“宁波公立甲种商业学校”,被誉为“宁波商帮的摇篮”,是浙江省人民政府首批批准成立的四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之一。现为浙江省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全国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浙江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浙江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和浙江省课堂教学创新校、浙江省课程思政示范校、浙江省5A级平安校园、宁波市文明校园、全国国防教育特色学校。
学校主校区位于中国商业名城、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宁波市的主城区,交通便捷。下设经济管理学院、数字商务学院、机电工程学院、国际交流学院、建筑与艺术学院、电子信息学院、明智学院等7个二级学院与创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以及国家级模塑制品表面装饰与智能成型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国家家电模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宁波分中心和宁波市智能家电重点实验室、宁波品牌建设与创新升级研究基地、宁波市金穗税收大数据研究基地、宁波非遗保护利用研究基地等6个国家、省、市科研平台。拥有2个国家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4个国家级骨干专业、2个省级高水平建设专业群、12个省级特色专业、4个省优势专业、7个市级重点专业。现有教职员工700余人。
百年来,学校秉承“厚德、进业、明智、笃行”的校训,坚持“质量立校、服务兴校、管理促校、特色强校”的办学思想和“教师为基、学生为本”的办学理念,以“爱国爱校、矢志不渝的教育情怀;艰苦创业、开拓创新的精神追求;尊师重教、师生为本的办学宗旨”的工商精神为引领,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现诚邀海内外英才携手共进。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报备员额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

招聘 计划数

岗位职责

招聘专业及学历(学位)要求

其他资格条件(专业技能等级或其他要求)

大数据与会计专任教师

6

承担大数据应用工具、python语言、大数据财务分析、财务管理、会计、税法等专业课程的教学、课程开发及教学资源建设;指导学生比赛,承担科研和社会服务等工作。

软件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会计、工商管理学、工商管理一级学科专业;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有3年及以上从事与专业相关的工作经历,年龄35周岁及以下,其中具有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或持有CPA、ACCA、CMA等职业资格证书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2.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跨境电子商务专任教师

1

承担跨境电商选品、跨境电商供应链管理等专业课程的教学、课程开发及教学资源建设;指导学生比赛,承担科研和社会服务工作。

应用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学、工商管理一级学科专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有3年及以上从事与专业相关的工作经历,年龄35周岁及以下,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2.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电子商务

专任教师

1

承担电商直播、短视频策划与拍摄、新媒体信息技术、视频编辑与制作等专业课程的教学、课程开发及教学资源建设;指导学生比赛,承担科研和社会服务工作。

管理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工商管理、工商管理学、新闻与传播一级学科专业;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有1年及以上从事与专业相关的工作经历,年龄35周岁及以下,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2.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工业设计专任教师(工作地点在宁海)

1

承担产品创新设计、产品结构设计等专业课程的教学、课程开发及教学资源建设;指导学生比赛,承担科研和社会服务等工作。

设计学、设计一级学科专业;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有3年及以上从事与专业相关的工作经历,年龄35周岁及以下,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

2.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数控技术专任教师

(工作地点在宁海)

1

承担数字化设计与制造、智能制造等专业课程的教学、课程开发及教学资源建设;指导学生技能训练、学科竞赛与技能大赛,承担科研和社会服务等工作。

机械工程、机械一级学科专业;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有3年及以上从事与专业相关的工作经历,年龄35周岁及以下,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

2.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任教师

(工作地点在宁海)

1

承担模具设计与制造综合实践、塑料模具制造等专业课程的教学、课程开发及教学资源建设;指导学生比赛,承担科研和社会服务等工作。

机械工程、机械一级学科专业;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有1年及以上从事与专业相关的工作经历,年龄35周岁及以下,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

2.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应用英语专任教师

3

承担综合英语、中级口译、中级笔译、外贸英语洽谈口译、跨境电商直播英语等专业课程的教学、课程开发及教学资源建设;指导学生比赛,承担科研和社会服务等工作。

英语口译、英语翻译、英语语言文学二级学科专业;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具有人社二级口译证书或人社二级笔译证书及以上或上海高级口译证书或专业英语八级良好及以上或雅思7.5及以上或托福102及以上,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有1年及以上从事与专业相关的工作经历,年龄35周岁及以下,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

2.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数字媒体技术专任教师

1

承担三维动画设计、角色建模等专业课程的教学、课程开发及教学资源建设;指导学生比赛,承担科研和社会服务等工作。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设计、设计学一级学科专业;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有3年及以上从事与专业相关的工作经历,年龄35周岁及以下,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2.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专任教师

2

承担智能建筑控制技术基础、安全防范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网络系统、通讯技术、物联网技术、智能家居技术等专业课程的教学、课程开发及教学资源建设;指导学生比赛,承担科研和社会服务等工作。

电气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一级学科专业;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有1年及以上从事与专业相关的工作经历,年龄35周岁及以下,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2.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建筑工程技术专任教师

1

承担建筑工程测量、建筑施工技术等专业课程的教学、课程开发及教学资源建设;指导学生比赛,承担科研和社会服务等工作。

土木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建筑学一级学科专业;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有1年及以上从事与专业相关的工作经历,年龄35周岁及以下,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2.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应用电子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专任教师

2

承担嵌入式系统、传感器应用、单片机技术、电子产品设计、集成电路测试等专业课程的教学、课程开发及教学资源建设;指导学生比赛,承担科研和社会服务等工作。

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一级学科专业,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二级学科专业;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有1年及以上从事与专业相关的工作经历,年龄35周岁及以下,其中具有高级技师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2.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2

承担数据可视化,机器学习与应用,深度学习,机器视觉等专业课程的教学、课程开发及教学资源建设;指导学生比赛,承担科研和社会服务等工作。

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一级学科专业;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有3年及以上从事与专业相关的工作经历,年龄35周岁及以下,其中具有高级技师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2.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任教师

1

承担数据可视化,机器学习与应用,深度学习,机器视觉等专业课程的教学、课程开发及教学资源建设;指导学生技能训练、学科竞赛与技能大赛,承担科研和社会服务等工作。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一级学科专业;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有1年及以上从事与专业相关的工作经历,年龄35周岁及以下,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2.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智能汽车技术专任教师

1

承担智能网联汽车、汽车传感器、控制理论等专业课程的教学、课程开发及教学资源建设;指导学生比赛,承担科研和社会服务等工作。

机械工程、软件工程、电子信息一级学科专业;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有1年及以上从事与专业相关的工作经历,年龄35周岁及以下,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2.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工业机器人专任教师(工作地点在慈溪)

2

承担工业机器人离线编程,工业机器人系统集成等专业课程的教学、课程开发及教学资源建设;指导学生比赛,承担科研和社会服务等工作。

电气工程、电子信息、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专业;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有3年及以上从事与专业相关的工作经历,年龄35周岁及以下,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2.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

2

承担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课程开发及教学资源建设;承担科研与社会服务等工作。

马克思主义理论、哲学、政治学、法学、中国史一级学科专业;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年龄35周岁及以下,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2.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语文

专任教师

1

承担专升本语文、大学语文、写作、演讲与口才、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等课程的教学、课程开发及教学资源建设;承担科研和社会服务等工作

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史一级学科专业,文化遗产保护与博物馆二级学科专业;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年龄35周岁及以下,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2.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体育

专任教师

1

承担体育相关课程的教学、课程开发及教学资源建设;指导学生比赛,承担科研和社会服务等工作。

体育学一级学科专业;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运动专长为田径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年龄35周岁及以下;2.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注:

①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相关证书的取得时间和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其中35周岁及以下计算时间为1988年4月8日(含)以后出生,其他年龄要求以此类推。凡公告中提到的工作经历均为全职工作经历,需提供养老保险交费凭据及劳动合同。
②应聘人员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须于2024年9月30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为国(境)外留学毕业生的,应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认证的相关学历学位证书。
③应聘人员不得有不诚信报考记录。
④招聘岗位身份为事业编制报备员额。
⑤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专技等级,以宁波市人社局核定为准。
⑥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参考教育部颁发的高校专业设置目录,结合用人单位的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对于未列入目录的专业,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把握,国(境)外留学人员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 4月18日起至2024年4月22日
2.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邮件发送成功以邮件回复为准。
(2)报名邮箱:rsczp@zjbti.net.cn(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574-87422413)
3.报名办法
(1)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材料发送至指定的联系邮箱。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所需提交材料包括:
①《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应聘人员报名表》。可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zjnb.lss.gov.cn/)下载或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s://www.zbti.edu.cn/)的“通知公告”栏目下的“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公告”上下载。
②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同时提供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属于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的还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及中英文版本课程成绩单)、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佐证材料扫描件及近期免冠1寸电子版照片(与报名表中照片一致,JPG格式,像素250*350,分辨率300dpi,以“身份证+应聘岗位+姓名”命名)。
报名材料不全者,视作报名不成功。
(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考同一岗位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之比须不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若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4.资格初审
学校人事部门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考试资格。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或有不诚信报考记录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名单及复审时间于2024年5月7日前在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的“通知公告”栏目公布。
5.资格复审
学校人事部门对通过资格初审进入考核程序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同时提供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的应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及中英文版本课程成绩单,应届生应提供学校推荐表和学生证或就业协议)、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有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养老保险交费凭据及劳动合同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扫描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或在规定资格复审当天16:00前无法提供要求的所有材料者,视作资格复审不通过。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作自动放弃;资格复审通过者现场发放专业技能测试或试讲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除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岗位采取“试讲+面试”的方式进行外,其他专任教师岗位均采取“专业技能测试+试讲”的方式进行。具体考试方式将与资格初审通过名单一并在学校官网的“通知公告”栏目另行通知。面试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实际专业技能或操作水平。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并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视作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名额不替补。
2.试讲
试讲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试讲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并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试讲。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试讲的,视作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名额不替补。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并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名额不替补。
4.成绩确定
(1)“专业技能测试+试讲”方式的成绩确定
考试总成绩为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的60%和试讲成绩的40%之和,满分为100分。
在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试讲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和进入试讲人员名单于专业技能测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学校官网的“通知公告”栏目上公布。
在试讲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
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试讲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的“通知公告”栏目上公布。
(2)“试讲+面试”方式的成绩确定
考试总成绩为试讲成绩的60%和面试成绩的40%之和,满分为100分。
在试讲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试讲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试讲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的“通知公告”栏目上公布。
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试讲成绩排序,总成绩和试讲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
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试讲或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的“通知公告”栏目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体检结束后,学校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并再一次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每个专任教师岗位最多替补1轮。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学校将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取消聘用资格所产生的空缺指标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在2024年9月30日前因个人原因不能将人事档案调至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的;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取得学历、学位或相应认证书等相关证书的;或不按规定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所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
六、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机场路1988号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至诚楼401办公室
邮编:315012
网址:https://www.zbti.edu.cn/
E—mail:rsczp@zjbti.net.cn
联系电话:0574-87422413
联系人:陈老师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7422699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应聘人员报名表.docx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4月8日

温馨提示: 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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