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宁波宁海县环境卫生指导中心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27 16:29:39 来源:
2024年宁海县环境卫生指导中心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派遣至宁海县环境卫生指导中心工作,工资待遇按照宁海县编外用工有关标准执行,纳入宁海县编外用工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面谈、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
二、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详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3.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程序
报名时间:2024年9月27日14时-9月30日16时。
报名方法:
1.将报名材料发送到405326674@qq.com;
2.带报名材料到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地点:宁海县跃龙街道桃源中路127号三楼综合组办公室。
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①身份证;②户口簿;③毕业(学位)证书;④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⑤相关资格证书;⑥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⑦个人近期一寸免冠照及报名表(附件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接受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应严格按照资格条件要求进行报名,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谈资格或录用资格。
此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报名结束后按实际报名人数组织面谈。
五、面谈
面谈主要了解、考察报名人员的受教育情况、特长、荣誉、个性特征、谈吐礼仪、社会实践、工作愿景和岗位匹配等综合情况,面谈成绩满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谈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谈,若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谈的,视作放弃面谈。在面谈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对象在接到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结束后,用工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七、录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入职手续。
八、其他事项
(一)拟录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应按时与原单位办理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入职手续。如与原单位发生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拟录用人员未能按时办理入职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
录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条件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招聘中如出现岗位空缺的,在该岗位面谈合格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递补有效期为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
(三)未尽事宜由宁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工作时间开放):0574-65501192、89289362。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工作时间开放):0574-59971561。
附件2:报名表.docx
宁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