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景宁畲族自治县招聘到基层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我县基层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改善和优化基层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队伍结构,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
的通知》(浙委办发〔2017〕46号),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招聘2024年到基层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招聘计划
本次我县计划招聘到基层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3名,具体岗位如下:
二、招考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对象
具有景宁县户籍或景宁县生源的毕业5年以内(2020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及以上的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因本县移民政策户籍已转移至县外的人员,可凭有关证明报考。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服从组织安排,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安心从事岗位工作;
3.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要。
三、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和通过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具体程序安排:
(一)信息发布平台
本次招聘的公告、考试成绩、有关通知、公示等,统一在“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ngning.gov.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3日(星期二)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报名全部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地点:景宁县人力社保局二楼会议室
3.报名所需材料:报名者需填写《2024年景宁畲族自治县招聘到基层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报名表》(请下载附件1);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已取得毕业证书提供毕业证书(未取得毕业证书,需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学历证明材料)。报名时需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等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书(附件2)并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报名人员资格审核合格者,于2024年9月5日(星期四)(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凭考生身份证原件到景宁县人力社保局二楼会议室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
4.计划核减办法: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岗位数比例不足3:1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面向畲族招考的职位不受开考比例的限制,男女分开招聘的岗位,如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划入相同要求的招聘岗位。
5.此次招聘考试与《2024年景宁畲族自治县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2024年景宁畲族自治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2024年景宁畲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下属单位托育综合服务中心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公告(二)》的考试同时进行,考生不能重复报考。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24年9月8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和地点祥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考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满分为100分。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不指定参考用书。
3.笔试结束后,面试对象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考计划1:3的比例确定。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2.面试入围人员请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实施前48小时,取得面试资格人员未领取面试通知书或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将在该岗位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面试实施前24小时,取得面试资格人员放弃面试的,不再递补。面试工作由县人力社保部门统一组织进行。
(五)确定考试入围人员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入围体检)。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六)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参考公务员体检、考察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以指定医院的结论为准。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考察有放弃或不合格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需与责任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八)岗位递补
为进一步促进就业,提高广大考生就业的充分性,确保用人单位工作的连续性。本次考试保留面试合格人员拟录用资格至下次重新组织专职保障员招聘时止,即:当本次所招聘岗位出现已录用人员因招聘、辞职等原因空缺的,原招聘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出递补录用申请。县人力社保部门将依申请情况,在原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递补人员名单,然后按本公告规定程序开展好后续相关工作。
本公告由景宁畲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78-5082971。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