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永康市民政局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发布时间:2024-11-14 13:56:56 来源:
永康市民政局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因工作需要,永康市民政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永康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专职党务工作者1名。
二、招聘条件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高级工班、技师班(预备技师班)毕业证视同大专、本科相应学历;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计算至招聘公告发布之日),有3年及以上党务工作经验的,年龄可适当放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政治素质好,无违法违纪记录;热爱基层党建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化素养;同等条件下,具有专职党务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工资待遇
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永康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经费薪酬管理实施意见》(永人社〔2018〕126号)执行,享五险一金。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11月14日—11月20日
2.报名地点:永康市民政局4403办公室(永康市金城路25号永康市人民政府4号楼4楼)
3.携带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须张贴于《2024年永康市民政局编外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
4.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考试考核: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考试测试形式,具体内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四)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政审。
(五)公示与聘用: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公示无异议人员与永康市民政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
联系人:徐女士,联系电话:0579-87101735。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永康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永康市民政局
2024年11月13日
2024年永康市民政局编外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