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 北京| 上海| 广东| 江苏| 浙江| 四川| 福建| 河北| 湖南| 内蒙古| 甘肃| 山东| 贵州| 海南| 新疆
招聘 吉林| 辽宁| 江西| 河南| 广西| 18luck新利app | 18luck新利appios | 青海| 黑龙江| 宁夏| 陕西| 安徽| 天津| 湖北| 山西
当前位置:首页>浙江>金华
各区县导航: 全浙江 杭州 宁波 温州 嘉兴 湖州 绍兴 金华 衢州 舟山 台州 丽水

浙江金华永康市公证处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发布时间:2024-07-09 09:25:52 来源:

永康市公证处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因工作需要,永康市公证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公证员助理1名。
二、招聘条件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和工作能力。男女不限,法律本科以上学历,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者优先。
三、工资待遇
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永康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经费薪酬管理实施意见》(永人社〔2018〕126号)及公证处考核薪酬规定执行,享五险一金。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8日—2024年7月19日。
2.报名地点:市公证处三楼(永康市江南城南路421号)。
3.携带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二寸近期免冠彩照1张。
4.资格审查:报名时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考试考核: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具体考试考核形式,具体内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根据考核成绩,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政审。
(五)公示与聘用: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公示合格人员与永康市公证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
联系人:吕震,联系电话:13566916886。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永康市公证处负责解释。
永康市公证处
2024年7月8日

温馨提示: 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更多
相关文章

本网站内容转载自网络,版权归原网站或原招聘单位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删除。

浙ICP备2021006785号,杭州市钱塘区引才信息咨询服务部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