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金华市人民医院招聘7人公告(第二批)
发布时间:2024-06-12 13:04:26 来源:
2024年金华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
金华市人民医院始建于1942年,位于多湖中央商务区丹溪东路267号,占地面积177亩,是浙江中西部地区集医疗、预防、科研、教学、康复为一体的三级乙等综合性医院,是温州医科大学附属金华医院、中国科学院大学附属肿瘤医院(浙江省肿瘤医院)协作医院、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协作医院。
因医院发展需要,现面向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条件详见《金华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计划(第二批)》(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能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较强的沟通能力。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四)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学历相匹配的实践操作能力。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有关岗位专业条件由医院参考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设置并审核。
(五)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1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11日以后出生)。
(六)涉及卫生专业技术岗位,要求所学专业应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执业医师考试报名条件相适应。
(七)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有关规定,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
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以上人员需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住培结业考试合格证书。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方式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20日17:00止。
2.报名方式: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可通过金华市人民医院网上招聘系统(网址:http://zp.jhrmyy.net/apply/index.action)注册并投递简历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仅限报考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名的,视为无效报名。报名和用于接收考试信息使用的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注册后登录,按照要求如实填写个人简历,上传所需材料附件,应聘有意向的岗位。
3.报名所须材料
(1)个人简历;
(2)本人身份证;
(3)学校就业协议书、学校就业推荐表、大学英语等级考试成绩报告单、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等相关材料;
(4)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证明。
4.资格初审
根据岗位所需条件,在报名期间医院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同步进行资格审核,报考人员可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资格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2024年6月20日17:00前)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紧缺岗位(招聘岗位中标注※)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2倍的,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岗位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情况将在金华市人民医院官网发布公告,并通知报名考生。招聘计划取消的,报名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进行改报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
5.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须于2024年6月27日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复审:
(1)本人填写的《2024年金华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第二批)资格复审表》(附件2);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校就业推荐表、学校就业协议书、大学英语等级考试成绩报告单、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分为业务考核、面试两部分,其中业务考核采用笔试的形式。满分均为100分,分别以60%、40%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业务考核时间及报到地点:于2024年6月27日至金华市人民医院(浙江省金华市丹溪东路267号)四号楼五楼多功能厅报到参加考试。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
业务考核、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医院将以短信的方式通知应聘人员。
考试成绩查询:金华市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jhhospital.com)。
(三)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业务考核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jinhua.gov.cn/)和金华市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jhhospital.com)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医院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
1.拟聘用人员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同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拟聘用人员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或在拟聘用公示前放弃的,由医院决定是否进行递补,递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须在拟聘用公示前完成,公示后一律不再递补。
3.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未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的;在校期间受过处分至毕业时未撤销的,取消聘用资格;“两个同等对待”人员未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住培结业考试合格证书的。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应聘资格。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联系电话:0579-89138553(组织人事部)。
(五)监督电话:0579-89138697(纪检监察室)。
附件:
金华市人民医院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