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市公墓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22 11:41:26 来源:
嘉兴市公墓关于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嘉兴市公墓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拟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1名,具体从事下葬工岗位,承担嘉兴市公墓下葬工作任务,以及墓区保洁、绿化修剪等其他工作任务,并能自愿服从岗位的调配。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行;
2.具有嘉兴市区户籍,能用嘉兴本地方言顺畅交流;
3.身心健康,仪表端正,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能力和身体条件,无残疾、无纹身、无严重口吃、无传染性疾病;
4.性别及年龄:性别不限,年龄小于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
5.学历:高中及以上学历;
6.具有水泥施工、绿化修剪从业经历,或接受过相关专业知识培训的优先。
(二)禁止入职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被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有犯罪记录的;
2.有吸毒、酗酒、赌博等违法或者不良行为记录的;
3.有严重不良征信等记录的;
4.原有工作无法解聘离职或有其他兼职工作的;
5.有其他可能不宜从事公墓工作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并进行资格初审。
2.报名时间: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4月26日,上午9时至下午15时(周末除外)。
3.报名地点:嘉兴市公墓沈家桥墓区(嘉兴市秀洲区天福路181号)办公室。联系人胡女士,联系电话83678562。
4.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无犯罪记录证明(向所在地镇街道派出所申请出具),以及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2)填写《嘉兴市公墓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隐瞒实情的,均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入职考试考核
1.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社会常识、专业能力、身体素质、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能力等。笔试和面试各为100分,总分200分。在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并按1:3比例确定进入体检招聘程序的人员。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报名人数低于1:3比例的,撤回本次招聘公告。
(三)体检
通过面试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嘉兴市第一医院完成体检,并提供体检报告,体检费用自理。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前,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的,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3日内申请复检1次。
(四)拟录用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按照有关程序予以正式聘用。受聘人员应当在办理聘用手续前,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关系,并提供解除证明。
(五)聘用管理
1.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劳务派遣的方式,由嘉兴市公墓负责招聘录用、日常工作中的管理考核和组织培训等工作。嘉兴新世纪人才派遣有限公司与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负责劳动合同管理。
2.聘用劳务派遣人员在聘用期间违反嘉兴市公墓各项规章制度、严重失职、不服从安排的,经嘉兴市公墓研究同意后,可以退回嘉兴新世纪人才派遣有限公司,嘉兴新世纪人才派遣有限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3.若今后嘉兴市公墓实行国企化改革的,本次聘用劳务派遣人员可不列入改革对象范围。
五、薪酬待遇
本次聘用劳务派遣人员薪酬由嘉兴市公墓函告嘉兴新世纪人才派遣有限公司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六、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解释权归嘉兴市公墓所有。
(二)本次报考不收取费用。报考人员在报名、考核、体检等考核期间的食宿、交通等一切费用自理,报名后,要保证预留的联系方式畅通。
嘉兴市公墓
2024年4月22日
附件【1:嘉兴市公墓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