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市拱墅区康桥街道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03 09:24:45 来源:
杭州市拱墅区康桥街道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杭州市拱墅区康桥街道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共计划招聘编外工作人员4名: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0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0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有街道、社区、网格工作经验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0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04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05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2024年6月3日至2024年6月14日(节假日除外)进行报名。
具体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报名人员填好《报名表》(见附件),携带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等提交至拱墅区康桥路108号康桥街道办事处317办公室,联系电话0571-87166039。(报名时提交的复印件概不退还,委托报名的请携带双方身份证件和委托书)
(二)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对所有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资格的、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缺失或不实的,审核不予通过。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凡符合招聘条件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将组织进行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及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相关科室负责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考察不合格(或放弃、或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街道党工委根据综合成绩、审查、考察、体检等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聘用人选,并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后,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
(七)人员储备库
本次报考中入围面试但未被录用的人员纳入康桥街道编外工作人员后备储备库,各用工岗位出现空缺时,可从储备库中按岗位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储备库自录用公示日起有效期为一年。
四、其他事项
01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则取消聘用资格。
02招聘期间考生应保持通信畅通,招聘期间联系不上则视为主动放弃应聘资格,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负。
03本次招聘用工性质为街道编外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薪酬待遇按街道编外人员管理相关文件标准执行。
04本次招聘工作在拱墅区康桥街道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进行。
05拱墅区康桥街道办事处拥有对招聘工作的最终解释权。
杭州市拱墅区康桥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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