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昭通昭阳区委政法委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04 13:35:40 来源:
昭阳区委政法委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昭阳区委政法委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就业服务和就业管理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且办理了城镇失业登记的昭阳区籍人员:
(一)零就业家庭人员;
(二)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三)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四)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五)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
(六)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七)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脱贫劳动力。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
区委政法委办公室后勤保障
(二)工作职责
从事办公室后勤辅助工作。
(三)岗位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自愿从事办公室后勤辅助工作,服从组织分配,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能保守工作秘密,听从命令、服从指挥。
3.招聘的办公室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男女不限,在校期间有学校团委、学生会、社团等经历,毕业后有办公室工作经验,具有一定文字写作及语言表达能力,熟练操作计算机者优先。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 受过刑事处罚的;
2. 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查办且尚未查清楚的;
3. 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解聘的;
4. 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5. 法律规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福利待遇
(一)薪资待遇为工资3240元/月(含购买养老、工伤、失业保险费用)。
(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用工期限
公益性岗位聘用期最长不超过三年。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昭阳融媒”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30日—6月14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昭通市昭阳区海楼路204号131办公室,联系电话:0870-2833809。
3.报名要求: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携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册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二寸彩色证件照片2张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残疾证、低保证等)或荣誉证书。个人所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三)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对求职人员资格进行审核。
(四)面试
招聘单位根据资格审核后的人员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昭通市具备体检资质的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按照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双方签订昭阳区城镇公益性岗位聘用协议。
六、聘用管理
(一)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昭阳区城镇公益性岗位聘用协议书》,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予以解除协议。
(二)此次招聘的公益性岗位人员不占用昭阳区委政法委编制,不具有公职人员身份。
(三)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如不能胜任岗位工作或严重违反昭阳区委政法委规章制度,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予以解除聘用协议。昭阳区委政法委每年对聘用人员工作业绩、遵章守纪、教育培训等情况进行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协议。
七、组织实施及监督
招聘工作由昭阳区委政法委组织实施。为保证招聘工作公正公平,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870-2833809
招聘工作联系人:区委政法委办公室龙霆 18314452706
中共昭阳区委政法委
202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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