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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特殊急需紧缺人才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30 10:36:49 来源:
  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下半年特殊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办公室人才队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西双版纳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经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认定,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西双版纳州档案馆2024年下半年计划招聘1名贝叶经古籍研究岗位特殊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按需设岗、按岗引进”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核测评,综合评定,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人数
 
  计划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招聘岗位、人数等详见《西双版纳州事业单位2024年下半年特殊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计划表(州档案馆)》(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附件1)。
 
  《招聘计划表》招聘岗位的专业设置参照教育主管部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附件4)和《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附件5)。
 
  三、招聘时间
 
  (一)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0日8:00—2024年10月14日18:00。
 
  (二)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10月10日8:00—2024年10月16日18:00。
 
  (三)面谈、现场资格复审、考核测评、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
 
  4.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专业对口,应聘人员所学专业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
 
  6.报考人员年龄为18至3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31日(含8月31日);
 
  7.从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与全日制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5.现役军人;
 
  6.西双版纳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0日8:00—2024年10月14日18:00(共5天)。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邮件报名和现场报名2种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所需材料。
 
  (1)网络邮件报名:xsbnzdaj@163.com。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间将所需材料统一打包发送至指定联系邮箱。邮件标题须以“姓名+联系电话”为文件名(以文件收到的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2)现场报名:应聘人员于2024年10月10日、11日、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将所需材料报到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办公室档案综合科(景洪市宣慰大道69号州机关办公楼一楼123室)。
 
  3.报名材料
 
  (1)西双版纳州档案馆2024年下半年特殊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承诺书》(附件3),A4纸打印并亲笔签名,无亲笔签名的,将不予认可所提交的报名材料。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4)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2024年应届毕业生);
 
  (6)本人近期小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7)本人获得的各类奖励、证书等材料。
 
  (8)其他证明本人综合素质、工作能力、知识储备、专业水平的有效证明文件材料。
 
  4.报名要求
 
  (1)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要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考试资格;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取消考试资格。
 
  (2)通过网络邮件报名的,除本人近期小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为JPG格式外,其他报名材料均以PDF格式报送。
 
  (二)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资格审核由招考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采用人工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核通过人员,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如招聘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少于5人(含5人)直接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如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超过5人,将安排面谈,并按1∶5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名单。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
 
  资格审核贯穿招引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通过招引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面谈
 
  (1)通过资格初审人员≧5人,成立面谈考核组,对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面谈,重点考核学业成绩、工作实绩、能力水平、培养潜力与岗位匹配度。面谈满分为100分,面谈最低分数线为70分,面谈成绩低于7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按照面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以1:5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名单。
 
  (2)通过资格初审人员<5人,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四)现场资格复审
 
  由招聘工作组组织开展,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提交的报名材料认真进行复核。
 
  采用现场审核方式进行,参加现场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报名时提交的《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留学生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任学生干部情况、奖惩情况、资格证书、文稿发表情况等经历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现场资格复审合格,进入考核测评环节。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考核测评资格。
 
  (五)考核测评
 
  考核测评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主要侧重考核考生技能、专业能力、知识储备、分析判断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自我情绪控制等与应聘岗位的匹配性要素。
 
  面试时间为20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分数线7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由7名面试考官按要素打分(至少保留小数点后1位),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相加后除以有效考官人数所得出的平均分数为该考生的该要素得分,各要素得分之和为该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即为考生的最终考核测评成绩。
 
  面试结束后,结合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按照面试(考核测评成绩)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面试(考核测评成绩)成绩24小时内在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
 
  (六)体检
 
  体检严格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规范》实施。
 
  1.体检人员确定:按考核测评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2.体检组织及标准:体检应在景洪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
 
  3体检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
 
  4.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报考人员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5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医院为西双版纳州人民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出现因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情形,按照考核测评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1次。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招聘单位负责,从招聘单位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考察组,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
 
  考察出现因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情形,按照考核测评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1次。
 
  (八)确定拟聘人选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经党组(党委)会议研究后,确定为拟聘用对象。
 
  (九)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网址https://www.xsbn.gov.cn/xsbnzrsj/xsbnzrsj.dhtml)上进行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报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所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受聘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未按时报到或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材料),取消聘用资格。因受聘人员放弃聘用的,不再递补。
 
  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与聘用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受聘人员承诺在录用单位服务期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并在《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注明;签订聘用合同后,双方必须履行聘用合同的条款。
 
  六、纪律要求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二)严格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凡与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应当回避: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对考核招聘中发生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严肃处理,考核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七、重要提示
 
  (一)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务必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如因报考人员本人所留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后果及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二)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与招聘单位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填报虚假信息报名或在招聘中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触犯刑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诚信报考,杜绝浪费考试资源。
 
  八、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九、本公告由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一)对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的,请咨询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办公室档案综合科。
 
  (二)咨询电话
 
  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办公室档案综合科:0691—3990102
 
  (三)监督电话
 
  州纪委监委驻州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0691—3990131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691—2148541
 
  附件:
 
  1.西双版纳州事业单位2024年下半年特殊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计划表(州档案馆).xlsx
 
  2.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下半年特殊急需紧缺人才考核招聘报名登记表.xls
 
  3.承诺书.docx
 
  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pdf
 
  5.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pdf
 
  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办公室
 
  202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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